北京南京白事一条龙4000253450市民政局2025年财政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或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南京白事一条龙4000253450为正局级。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担市老龄委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3.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本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负责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执法监督工作。
5.组织拟订本市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并统筹实施,指导有关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6.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本市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本市儿童福利、孤困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有关儿童机构管理工作。
9.组织拟订促进本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指导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1.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本市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及派出机关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区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2.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
13.依法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4.承担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15.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民政局内设29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规划建设处、行政审批处、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社会组织工作处、社会福利管理处、社会事务管理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处(福利彩票工作处)、社会救助处、区划管理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执法处、标准与信息化处、宣传教育处、信访处、行政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干部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党组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处。
所属15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市民政局(本级)、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等。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民政局行政编制249人,实有人数256人;事业编制899人,实有人数764人;聘用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667人,其中:离休5人,安神殡仪4000253450退休66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69043.5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73163.48万元减少4119.98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搬迁副中心减少办公用房租赁费等。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6602.2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602.2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937.65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26.70万元。
9.其他收入210.95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503.57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503.57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69043.5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73163.48万元减少4119.98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搬迁副中心减少办公用房租赁费等。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5341.8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5.67%,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5691.83万元减少350.01万元,下降0.7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3701.6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71.65万元减少3769.97万元,下降13.72%。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07.18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民政局(本级)、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等13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48.6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2.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159.0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70.00万元减少1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全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经费划转相应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1.3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0.95万元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全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结合相关工作需求,增加相应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88.3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25.11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1.33万元减少16.2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车辆管理要求,减少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63.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3.1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4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00万元,其他支出7.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68.50万元减少5.30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车辆减少以及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2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00.0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9670.6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市民政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本级)、北京市老龄协会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1.9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市民政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6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0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286.09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市民政局共有车辆51台,共计1061.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9台(套)、共计2638.82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对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2025年安排预算12.1亿元,预计失能护理补贴惠及约31万老年人,高龄津贴惠及约60万老年人。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经济困难、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消费能力,减轻居家养老负担,深化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化。
(九)市对区专项或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2025年,根据《北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已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4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补助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方向。
2.2025年,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已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3964.4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补助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养老助餐、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等方向。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