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南京丧葬4000253450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南京丧葬40002534502024年9月18日至10月22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体检,抓好巡察整改就是政治考验,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政治上查找差距、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症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1月20日,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目标和整改举措,有力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上,群策群力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局务会等11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扎实推进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期间,局党组对市委巡察二组指出的问题能整改的即知即改。巡察反馈后,局党组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每周跟踪督促、推进整改核销,做到紧盯节点,对账销号。同时,积极推进“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建立完善资产管理、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范等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运行和干部管理监督,着力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巡察反馈以来,共建立、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8项,开展提醒谈话45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第一议题”制度思想认识。我局通过局党组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全面强调“第一议题”制度重要性,要求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把落实“第一议题”作为抓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全面把握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要求,突出政治性、注重系统性、体现严肃性,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走深走实。二是落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学习方式方法,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有效拓展“第一议题”学习的广度、深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39次,全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抓实党组中心组理论深入学习。坚持将“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作为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主要形式,要求中心组成员深刻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立足工作实际,研究思路举措,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开展专题研讨14次,中心组成员均按要求各撰写调研报告1篇,切实用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以新思想引领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实网络外卖平台主体责任。2024年来已约谈美团、饿了么两个平台2次,开展行政指导4户次,督促网络平台加强入网餐饮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比对,建立完善22家“无堂食”外卖等入网餐饮经营者档案,并要求定期向我局报送入网餐饮经营者信息。二是强化网络餐饮线下监管。指导27家餐饮服务单位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利用实时监控、智能抓拍功能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联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在外卖餐饮单位推广“食安封签”65万个,涉及使用商家325家,保障外卖从后厨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推出餐饮“红黑榜”制度,持续跟踪与监督“黑榜”餐饮店整改情况,以透明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已累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88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0份,通过复查促使220家完成整改工作,立案47起,罚款1万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今年来已开展网络餐饮经营者和网约配送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场次,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利用福建省网络交易数据检测监管平台加强网络广告的定向监测任务,对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监测到的2条涉嫌虚假宣传的监测信息及时核处。另一方面积极联合社会工作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会共治力量,2024年来,通过线上线下核实排查,发现问题5条,均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工作谋划部署。积极做好年度、季度和每周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25年初,我局紧紧围绕省委“三争”行动、三明市委“四领一促”工作和永安市“爱拼敢赢”专项行动,对标省局“九大工程”和三明市局“九项行动”部署要求,拟定《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2025年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确保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同时,积极细化单项工作方案,目前浦永合作方面已谋划了2025年9大合作项目,山海协作已拟定2025年合作意向,积极融入市政府聚力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评方案,服务永安经济发展大局。二是加强服务助力企业发展。2024年十大亮点工作获市领导好评,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在三明市考核第一名,指导帮扶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获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并获得100万元奖励金,实现永安市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零的突破。帮扶指导福建省八一村永庆竹木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和其昌竹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竹木复合集半箱底板》国际标准研制,获国际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发布,是我市首个正式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取得实效。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为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强化各领域市场监管力度,我局年初对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各单位案件查办工作目标任务,并围绕民生关切的焦点和3·15曝光问题产品,对食品、药品、价格违法、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中小学食品安全整治、殡葬领域乱象整治、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检查等专项行动,立案115起,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绩效考评管理。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要求,综合各类考评指标,制定《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绩效考评方案》,实行加分扣分制,落实奖优罚劣,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提升全局工作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关于落实“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到应注尽注。严格落实《福建省食品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2024年“一品一码”注册735家,应注尽注完成率100%。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于2024年9月9日、2025年2月27日先后组织“一品一码”培训2场次,开展“一对一”食品经营者追溯现场指导23家次,对发现存在“应录未录”的问题,均已指导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一品一码”录入督查指导工作,2024年共督查食品经营企业200余家次,对不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5户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约谈,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准入条件、申报材料审查,加强现场核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小作坊许可审批。2024年以来,完成小作坊新发证、换证24件。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增加检查频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强化科所联动。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2024年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8个,对发现隐患的小作坊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现均已整改到位。2025年以来,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家,发现安全隐患3个,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抽检,2024年共抽检48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周加强对小作坊食品安全宣传。2024年10月18日,在永安市步行街开展“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00余份。 

  三是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早部署早安排。对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落实早部署早安排,序时稳步推进工作进展。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已超额完成,全年共监督抽检食品1214批次,抽检完成率达100.33%,其中食用农产品292批次,普通食品922批次。提早部署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已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挂网招标事宜,并于2025年1月15日在政府采购网挂网公示意向, 2025年2月16日完成挂网公示工作。目前,已完成2025年元旦、春节两节专项食品安全抽检,共抽检203批次,其中合格201批次,不合格2批次,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监督抽检信息。二是强化核查处置。加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力度,业务科室收到不合格报告单后,呈报局领导批示,交由相关办案单位办理,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核查处置档案。2024年3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26户经营主体)核查处置工作已如期完成,并在国抽系统进行数据录入。立案26起,其中简易案件5起,给予警告;普通程序案件21起,已结案13起,罚没入库8.56万元。 

  四是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将外卖商家使用“外卖封签”情况纳入执法人员日常检查范围,进一步增强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商家食品安全意识。2024年以来,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印制50万张“外卖封签”供商家使用。二是落实承诺制度。开展“外卖封签”承诺书签订情况自查,督促平台与尚未签订食品封签承诺书的入网餐饮商家签订承诺书,2024年以来,累计新签订承诺书200余份。三是加大宣传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向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者、入网商户、骑手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关于网络餐饮外卖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倡议书》,2024年以来,开展“外卖封签”宣传活动2次。 

  五是践行“最严厉的处罚”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严格执行《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暂行规定》,所有减轻处罚的案件均要求经过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每一起减轻处罚的决定符合规定。案审会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南京白事一条龙4000253450确保案件能按时办结。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92件,罚没83.27万元。共组织召开案审会5次,集中讨论行政处罚案件60件。二是跟进执行情况。按季度对罚没收入及案件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对下降原因进行分析,及时调整案件查办工作方向。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1件,罚没收入共计24.51万元,较整改前同期数上升22.36%。通过与往年同期罚没收入情况比对,结合执法重点调整、案件类型变化及企业守法意识提升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三是督促执行到位。对未能按时收缴的罚没款项,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发放催缴告知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确保罚没款及时入库。四是开展提醒谈话。已于2024年12月24日对相关案件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是打击未加碘专营食盐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盐业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信息共享、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执法事项会商,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保障履职到位。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12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力提升执法人员对食盐相关法律的理解和执法能力,确保处罚的规范性和执行力。三是加大检查力度。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未加碘食盐专项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四是开展提醒谈话。2024年12月24日对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五是举一反三自查。经自查,2021年以来共查办涉及各类食盐相关案件3起,没收食盐562千克,货值金额2070元,罚款5091元。查办的案件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发现应予处罚而不予处罚、应予没收而未予没收的情形。 

  3.关于聚焦职责职能,推动高质量安全监管发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安全监察。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24年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2家,下达监察指令书13份,已整改反馈13份,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案件2起,罚没13万元。二是加强隐患排查。积极深入福建鑫平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永安大润发商业公司、永安石化产品有限公司等28家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以来,共开展常规和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6次。三是落实使用登记。针对超期未检及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进行逐台落实,督促使用单位及时申报检验、办理使用登记。2024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使用登记率均为100%。2025年以来,全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为99.43%,使用登记率为99.98%。 

  二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力度。结合“校园餐”集中整治工作,以春秋开学季为重要节点,以校园食堂和校园周边食杂店为重要对象,积极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商店全覆盖强力度专项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1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8个,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2024年以来,我局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抽检52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已全部立案查处。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2024年4月17日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科组织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业务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2024年3月18日、2024年9月6日我局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培训2场次300余人参训,进一步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四是强化社会共治。巡察整改以来,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场次。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老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监督,形成共治格局。 

  三是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2025年以来,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会议6场次,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实操”方式,对全市141名农村厨师、228名村级协管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题培训6场次,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加强报备指导工作。对50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建立“1+1+1”(即:1名业务科室人员+1名基层所执法人员+1名村级协管员)联合指导机制,自巡察整改以来,累计下沉指导聚餐报备9场次。四是规范备案统计工作。2024年10月以来,已按月份完成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统计,共报备149场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五是推动党政同责落地。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指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4.关于打造质量强市,提升质量服务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质量培优帮扶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政策宣传。2024年12月以来,局质量科多次深入福建科宏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和其昌竹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质量强市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二是做好分级培育。目前,已将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福建省八一村永庆竹木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纳入三明市质量奖培育库。三是落实“一企一策”。2024年12月指导帮扶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获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并获得100万元奖励金,实现永安市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零的突破。四是推动标准制修订。帮扶指导福建省八一村永庆竹木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和其昌竹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竹木复合集半箱底板》国际标准制订,该标准已于2024年8月6日获国际竹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发布,是我市首个正式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 

  二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工作机制。2024年9月13日召开永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进一步协调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确保各乡镇(街道)、各市直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原则,防止行政垄断和市场分割,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1月29日印发《永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出台或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应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会审,确保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合规,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2024年9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围绕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展开培训,全市各单位60余人次参加培训。2024年11月5日受邀前往永安市工信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宣传“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2025年3月11日联合永安市发改局到永安市交通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指导,对拟出台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水平。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自2024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以来,共审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7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梳理排查各类政策措施230份,发现问题政策措施12件,已废止10份,重新修订2份。 

  三是质量计量硬件保障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人才培养。2024年12月我局安排两位检定人员参加福建省计量测试学会举办的《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班》,持续提升计量检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检测检定。制定水表检定监督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对设备、记录、操作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定监督员不定期前往水表检定室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现场随机抽查已经检定完成的水表重新进行检定,结果与原检定结果进行比较。2024年12月至今,水表实验室检定水表700余个,质计所共随机抽查4批次20个水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检定结果一致,均为合格状态。三是加强检定设备经费保障。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申请计量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质计所检测设备更新、实验室升级改造等。 

  四是对接专利转化运用不够到位,专利成果转化率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动存量专利盘活。2024年共完成专利许可备案申请72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51件,指导53家专利企业利用盘活系统激活订阅设置功能。二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2024年8月以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院校,依托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联合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等智能制造企业申报建立三明市智能制造产教联合体。三是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引入永安首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政银企合作推出“知创贷130”服务机制,指导18家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1.3亿元,帮助企业争取省财政贴息等奖励200多万元。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仍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加强计划制订。研究制定2024年永安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按照上级各项要求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共计划开展2次抽查,抽查结果均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强化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推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4年10月25日组织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等十六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三是强化分类监管。2024年下半年永安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进行抽取,其中A类2%、B类3%、C类5%、D类8%。2024年累计抽查333户,抽查比例3.65%。于2025年4月开展殡葬领域中介服务机构抽查。四是严格惩戒。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企业61户,对抽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信息的9家企业,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按照规定公示应公示的信息;对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且多年未报送企业年报信息的24家企业予以吊销。累计将52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是政务便民服务推广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简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材料,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限。2024年以来,全市设立企业1421户、个体工商户9612个,通过“一件事”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企业数据填报等事项8209件,“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设立登记企业200多家,“跨域通办”40多户。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实现“移动端自主申请,直接登记,自动审核,自助打照”全流程信息化服务。2024年以来,全程智能化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616户。三是开展全面督查。针对新安所办事大厅发现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局10个注册登记窗口进行督查,要求各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市场主体申请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一次性告知,并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避免市场主体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多次跑腿。经查,各服务窗口均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向申请人耐心做好解释、指导工作。四是创新便民举措。实行电子化便民措施,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示范文本并放置于窗口及自助电脑供企业和群众查阅,并精心制作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等多个涉及企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办理操作指南微视频,让企业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事项办理流程,有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 

  6.关于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有差距;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意识形态工作,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024年6月7日和10月21日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2025年2月12日召开党组会,对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024年12月向市委专题报告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2024年以来,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由人教科(党建办)负责拟定学习研讨主题、准备学习资料、安排重点发言、指定专人记录。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其中交流研讨14次。2024年5月15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1次。2025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在思想认识上再强化,筑牢意识形态屏障。三是强化分析研判。定期对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和风险化解能力。开展巡察以来,共处置涉及食品安全、消费纠纷等市场监管领域舆情8件,未造成不良影响,有效控制舆情发酵。四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12月6日修订《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建立“三审三校”流程,明确“三审三校”人员。巡察反馈以来,发布信息60条,均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发布信息的登记造册工作,落实审核台账管理,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三是落实统战工作责任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 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战线工作。2025年2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2025年统战工作重点任务。二是压实责任。2025年1月14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明确分管统战工作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考核。把统战工作履职尽责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在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中,班子成员均已将落实统战工作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案卷立卷、保管、查借阅等规定,确保结案后卷宗及时归档。二是强化执法纪律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要求,通过设置学习“微角落”、开展党员“一句话承诺”活动、落实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把执法纪律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4年以来,共开展纪律教育18次500余人次。三是严格案件查处程序。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立案;对符合不予立案条件的案件,按程序要求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不予立案,归入卷宗。四是强化案件卷宗管理。落实谁办案谁归档原则,由案件办理人员对案件卷宗进行整理装订,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交法规部门审核,归局档案室保管。五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2025年2月我局组建专门督查小组,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围绕办案程序、法律适用、证据采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经查,个别案件存在程序不规范、法律条文适用不精准、证据有瑕疵等问题,已责令案件主办人立即整改完毕,有效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水平。 

  三是未重视“诉转案”率低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5年2月27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及综合执法大队相关执法人员开展“诉转案”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典型案例等。二是加强工作督导。于2025年4月初对我局第一季度“诉转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被通报的执法人员和科所队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三是完善核查机制。2025年2月25日印发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转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案单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线索挖掘、提升执法效能等措施,实现“诉转案”数量稳步增长、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确保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四是强化正向激励。建立“诉转案”工作台账,定期对在“诉转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予以通报表扬,拟于2025年7月初对上半年“诉转案”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机关纪委书记已于2025年1月3日对法规科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二是严格材料审核。建立材料“双审核”制度,要求科室材料由科室负责人修改把关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凡是材料不过关的,一律退回重新修改,杜绝再次出现文风不实、照搬照抄问题。三是加强岗位培训。2024年12月20日组织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一期,重点对政务信息写作、公文处理规范、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等方面进行培训,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质计所、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在文稿写作方面的综合能力。四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2023年度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内容与2022年度雷同的问题,已责令科室负责人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科室对各年度相关材料进行自查,查看是否存在照搬照套等情形,经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保障消费者权益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工作制度。2024年12月19日印发《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12345诉求件批转及答复的通知》,进一步明确12345平台诉求件的办理流程和时限。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5年2月20日,由消保科牵头,联合食品科、餐饮科、药械科、法规科等科室对各市场监管所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与诉求人的沟通技巧及答复内容的表述,从而提高消费投诉满意率。三是建立会商机制。针对复杂疑难、群体性以及可能引发行政复议的投诉举报件,启动会商机制,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效率与质量。 

  二是“缺斤少两”问题监管成效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手机验秤”活动。已印制1万个“手机变砝码”重量标签,配备12台检定合格的电子计重秤和10个M1级2kg标准砝码,采取“定点+流动”相结合的形式,为群众提供免费手机称重和贴标签服务,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二是实施分类检定。对药店、医院药房、贵重商品交易、大型商超及有证书需求的商户要求从智慧一体化平台申请周期检定;无证书需求、网上报检难的集贸市场、商超、个体商户、流动摊点,采取上门“检查+快捷检定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解决电子计价秤受检率低的问题。2024年以来,共检定电子计价秤800余台。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经营场所内的电子计价秤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或者作弊、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利用非法手段加装作弊装置等情形,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处电子秤作弊案件3起。 

  三是涉及民生案件查处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工作部署。2024年10月以来,先后9次通过局务会、群腐整治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对民生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强调部署,提高打击制假售假、传销等涉及民生案件意识。二是加强线索摸排。一方面通过巡查、暗访等方式加强民生领域尤其是老年保健食品会销行为摸排,摸清底数;另一方面通过投诉举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强化执法力度。2024年以来对收到的1条涉及非法传销的线索开展摸排,查处羊奶粉虚假宣传案1件。三是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传销等涉及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群腐专项治理工作。2024年以来,查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违法等涉及民生领域案件213件。四是强化社会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群体的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活动4场次,有力提高老年人识别虚假宣传的能力。 

  3.关于案件查办全周期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有案不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纪律教育。2024年12月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案件立案管理,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并按程序处理。对符合不予立案的案件均详细填写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所有不予立案的决定合法合规。三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围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裁量权是否适当、执法透明度是否足够等方面,深入排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四是严肃追究责任。机关纪委已于2024年12月24日对相关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办案人员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是处罚尺度标准不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工作制度。2025年2月24日印发《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指导性意见》,明确针对相同年份和类型案件的处罚尺度指导原则,减少同案不同罚的情况,确保了相同违法行为处罚尺度的一致性。同时,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修订)》进行了重新编辑汇总,并通过OA要求各办案机构严格落实。二是实施综合研判。在实施处罚时,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要求,注重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避免了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的现象。2025年以来共有6个案件适用了该清单规定的首违不罚情节。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一方面,要求各办案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另一方面,由局法规科牵头,对2024年以来25个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处罚尺度标准不一等问题,经查,目前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关纪委已于2024年12月24日对相关案件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行为既不过于宽松也不过于严厉,保持在一个公正、合理、适度的范围内。 

  三是全链条打击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闭环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大力推广“一品一码”追溯系统,通过电子信息台账管理、溯源码、条形码等方式实现有效追溯,加强对涉及违法行为案件的全链条追溯。二是严格办案程序。依托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管,确保每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理。三是强化部门沟通。主动与公安、税务等部门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渠道,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全链条违法线索和证据,提升案件处理效率。2024年以来收到公安、检察院、行政中心管委会等部门线索15条,移送公安案件5件。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机关纪委于2024年12月24日对相关案件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延期措施,涉诉败诉风险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培训学习。2025年1月22日组织全局22名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知识,并逐条逐句进行讲解、开展交流,确保学深悟透。二是规范办案程序。要求所有延期均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并充分说明延期理由。通过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跟进案件办理时限,确保案件办理不超期。三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反馈的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延期措施,涉诉败诉风险大等问题,2024年12月13日组织办案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经自查,发现2件案件的办理期限即将到期,已督促办案人员按规定做好案件的延期申请,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合规。四是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12月24日机关纪委书记对未按程序规定进行办案延期的承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五是行刑衔接机制运行不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2025年1月22日组织全局22名执法人员学习典型案例,增强执法人员对行刑衔接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合规操作和流程执行的自觉性,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移送函办理案件移送。同时,法规科加强对办案单位业务指导,由办案单位及时将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报送至法规科,共同研判案件,确保调查方向的正确性。三是强化有效衔接。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持续跟踪移送案件进展情况。2024年以来,共办理行刑衔接案件5件,目前收到公安立案回执文书3份,均按要求整理归档。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违规退款。针对上述违规接待和违规报销差旅费事项,已要求当事人将超出标准和违规报销部分全部退还。二是落实提醒谈话。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由局机关纪委对原办公室、财务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正视问题,吸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审批流程。2024年12月5日已重新修订下发《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细化公务出差、公务接待报销审批流程,确保报销内容符合规定。四是严格自查自纠。2025年2月中旬,我局组织对2024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相关凭证进行逐一自查,共检查报销账目67份,发现问题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从严整改违规支出。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要求立即整改,清退违规报销费用。二是落实提醒谈话教育。2024年10月11日由局机关纪委对原办公室、财务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共计3人进行提醒谈话,正视问题,吸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2024年12月6日修订下发《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审批流程,严把审核关,确保报销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2025年1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培训课程,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依法规范财务的收支行为,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五是落实财务督查。我局组建财务督查小组,对巡察后的所有账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检查284份,发现问题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压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2024年12月5日修订下发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在各科、所、队设立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员,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压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二是推进报废资产处置管理。2024年12月10日,与正衡资产评估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评估,对报废资产评估。2025年1月8日挂网公示,1月15日、2月20日、3月18日分别在中拍平台进行三次拍卖,均流拍,目前正委托第三方组织回收公司重新进行评估,并组织竞拍。三是落实固定资产交接管理。对2024年以来新增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逐件核实领用手续是否完整,对未完成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落实领用和保管登记。四是严格单位公租房管理。2024年12月5日修订《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租房管理办法》,强化租赁人员资格审核,严格租赁审批,现2名干部11月份起按市场价进行租赁;被他人占用房屋为原干部遗属使用,现已收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工作规范化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于2025年2月6日印发《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进一步规范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完善党组会议题审核把关机制,确认上会议题,核对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经党组会议审议。经自查,2024年9月以来,我局22份党组会议记录均有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加强记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记录人员按照会议程序如实、客观记载会议情况,完整反映会议内容、进程及全貌,提高记录质量。同时妥善管理会议记录,及时归档。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5年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党组成员对议事规则进行再学习,要求党组成员掌握党组议事规则及工作要求,常态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党组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班子成员依次表态发言,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切实提升制度执行意识。2024年9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2次,需表决事项均由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三是党建工作责任未压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4年以来,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6次。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机关党委已于2025年1月3日对局人教科(党建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专门责任,强化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促和指导,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以严的基调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三是严格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党建办拟定2024年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议程,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从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述职,党组成员对挂点联系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情况进行逐一点评,与会人员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会后,召开党委会议通报测评结果并进行综合评价。四是加强学习教育。2024年12月1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要求和标准,明确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的重要性。 

  四是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工作条例学习。机关党委于2024年10月8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逐条逐句进行理解和分析,进一步掌握党支部工作规则。二是推动支部整合优化。2025年2月12日机关党委以职责分工为基本依据,按照办公相近、业务相联的原则,向市直机关党工委申请整合优化现有基层党组织。2025年2月17日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复同意撤销机关第三党支部、新安市场监管所党支部、新桥市场监管所党支部、燕江市场监管所党支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成立城区市场监管所党支部。2025年3月20日成立城区市场监管所支部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3月27日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城区市场监管所党支部第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25年3月28日城区市场监管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及第一届支委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完成选举工作。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务培训。2024年10月8日、2025年1月17日先后两次组织各支部支委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关系转接等实务,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二是严格选举流程。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选举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各项材料进行全方位审核,从严把关。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机关党委于2024年10月8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支部书记的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四是开展提醒谈话。机关党委副书记已于2024年12月25日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严格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做细、做实换届选举各个环节。 

  二是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员学习。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明确活动主题。各支部通过支委会集体研究,明确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增加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确保了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效性。三是开展提醒谈话。机关党委副书记已于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分别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党支部在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自选动作”开展活动,不断增强主题党日吸引力和感召力,确保组织全覆盖,党员全员参与。 

  三是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机关党委于2025年1月10日下发《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抓好会前学习,切实打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同时明确没有集中学习的党支部,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强化会前指导。机关党委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7日先后2次组织各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具体工作,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取得实效。三是严格会议程序。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后及时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支部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同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四是开展提醒谈话。机关党委副书记已于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分别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党支部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按照机关党委的指导要求,精心谋划,认真筹备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分管领域各个环节。2025年2月28日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最新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进行调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2月20日、2024年12月4日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量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履职公正。2025年2月12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3月19日组织召开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及全局干部职工参会。 

  二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有关制度。2025年2月28日印发了《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所、队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确定风险等级”的程序,采取自已找、科室查、集体定的方法,全面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确保用权有监督、失职有追究、违纪有处分。局领导班子共梳理出廉政风险点18个,所、队、科(室)共梳理出廉政风险点61个。三是加强廉政风险督查。由机关纪委牵头组建督查小组通过查阅《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等方式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督查。经查,个别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还存在廉政风险排查不够精准的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新的风险点已要求相关科室、个人及时完善措施加强防控。 

  三是廉政谈话不经常、针对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教育。2024年12月1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5年2月28日印发了《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明确按照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同分管所、队、科(室)干部谈,每半年开展一次日常廉政提醒谈话,要求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三是规范谈话记录。由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对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记录本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班子成员还存在记录内容缺项、漏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立即补齐完善,并要求今后规范记录。 

  四是案后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相关制度。2025年2月28日印发了《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针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许可审批等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权力运行风险,明确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支部“三会一课”和节前廉政集体谈话等,做好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工作,注重运用身边反面案例,坚持把案件剖析、教育警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监督检查贯通起来,让警示教育更有震慑力、影响力、渗透力。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4次200余人次。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有关制度。2025年2月6日印发了《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明确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需经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均有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缺少谋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实队伍力量。2024年以来,共考录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2025年招考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二是严格落实整改。2025年1月1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选人用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严把选任资格。严格按照《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要求,对拟提任人员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细致核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第一防线”,巡察反馈以来,共提任股级干部9人,均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执行选任规定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已于2024年12月12日组织局人教科(党建办)相关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做到学深吃透、熟记于心,精准掌握动议、推荐、考察等每一项程序,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开展的股级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形成动议方案,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标对表建立了详实的选人用人工作档案卷宗,做到不错、不缺、不漏。二是规范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巡察反馈以来,提任股级干部9人,局领导分别围绕岗位职责和干部个人实际,开展“一对一”任前谈话,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谈话记录;同时,提任干部均由党组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落实廉政谈话,重点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廉洁从政等提出要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由人教科(党建办)负责做好谈话记录。三是落实提醒谈话教育。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2月12日对人教科(党建办)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分工、措施、时限及责任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指定人教科(党建办)负责整改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确保所有整改措施按时按量执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2025年2月28日印发了《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分析查找各岗位风险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2024年12月5日修订《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在各所、队、科(室)设立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员,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压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及保管。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的通知》,建立专门台账对涉案物品接收、保管、入库、出库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登记,如实反映涉案物品移送、处理等信息。二是落实分离管理。坚持办案、管理与监督相分离,要求受理涉案物品与管理涉案物品由不同的人员负责,配备涉案物品保管室,并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涉案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台账与实际保管情况一致。 

  3.关于一些问题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2024年12月5日修订《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在各科、所、队设立固定资产兼职管理员,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压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办公室指定专人对2024年以来新增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逐件核实领用手续是否完整,对未完成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全部落实领用和保管登记。二是加强整改材料归档。财务人员已对上轮财务整改佐证材料进行重新整理,汇编归档管理。此轮巡察整改内页资料已由专人负责收集,确保整改材料齐全。第二轮巡察整改内页纸质材料已由巡察整改牵头科室进行汇编整理归档,并对巡察整改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管理,实行电子化与纸质化同步保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的站位,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时处处事事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工作要求,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以更严的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始终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常态保持全局一起抓整改、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铁军”。 

  (三)以更高的标准,巩固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担当作为,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市场监管的职责和使命,将巡察整改实效转化为强劲工作动能,努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610741;通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619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scjjgdw2017@163.com。 

  中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4月28日 

2025-04-29 18:53 点击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