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社南京白事服务网4000253450会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移民、渔业渔政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执法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脱贫、老区建设相关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畜禽及水产品养殖等生产。指导农(渔)民合作经济组织、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行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南京白事服务网4000253450协调港澳流动渔民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四)负责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农牧渔生产资料及有关投入品、生物基因安全、动物卫生和渔政渔港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农牧渔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以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管理外来物种。
(六)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林业、草原、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修复,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实施森林火灾防护。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扑救、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木种苗、草种、林地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以及林产品质量。监督林地、草原和湿地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的设立申报、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九)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权纠纷调处。
(十)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源保护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二)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四)负责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十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管理许可范围内的有关技能人才培育机构。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机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会同有关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七)会同有关机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殡葬一条龙] 南京殡葬-15分钟上门- [好评推荐]4000253450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八)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九)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二十一)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机构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十二)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拟订地名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承担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边界争议的调处。
(二十三)负责转业军官、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二十四)组织实施拥军优属工作。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
(二十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托养、维权、文化体育、辅助器具服务、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科学信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负责联络残联工作。
二、工作组设置
(一)综合事务组。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协调本局(含农办)综合性会议、活动。负责督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安全生产、思想体系、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管理单位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等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指导。在项目可研阶段对可研报告进行把关,组织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参加招标评审工作,对项目质量与安全开展监督,审核工程进度款申报资料,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会议,组织开展政府验收。联系电话:0752-5562357。
(二)计划财务与监督组。主要职责:组织本部门预算、决算及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并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管理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核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和管理单位按政策规定程序规范使用资金,用好政策。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项目绩效评价、固定资产及财政预决算执行使用等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三)法规与调解仲裁组。主要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文件(含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以及依法行政考评、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订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配套政策、相关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具体实施。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重大事项。指导劳动、人事争议工作。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辖区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庭审工作。负责林权纠纷调处。负责对在河道管理范围从事有关活动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经济损失的裁决。协调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997。
(四)综合行政执法组。主要职责:依法开展农业(种植业、畜牧兽医、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村宅基地、林业、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民政、社会组织、退役军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治理以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受理行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指导下放街道执法事项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信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500。
(五)人力资源与培训组。主要职责: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监督管理许可范围内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区属和各级驻区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准。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许可范围内的有关技能人才培育机构。会同有关机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农村实用人才等培养和激励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8523。
(六)综合社会保险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法规。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含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工伤保险(含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及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会同有关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334。
(七)民政保障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拟订社会救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负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负责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协助有关机构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政策研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负责联络残联工作。联系电话:残联:0752-5562627;社会救助:0752-5562905、0752-5562272;养老和儿童福利:0752-5562772。
(八)民政事务组。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及国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承办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会同有关机构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编制地名规划,承担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管理以及调处工作。承担区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报批以及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及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联系电话:社工:0752-5562676;殡葬:0752-5562276;福彩:0752-5562646;区划地名:0752-5562939;社会组织:0752-5562273;婚姻登记:0752-5562073;慈善总会:0752-5562379。
(九)退役军人事务组。主要职责:组织落实转业军官安置、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以及随军随调军属安置等政策。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消防员)、复员士官、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落实企业退役军人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承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换证、评残、调级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追认烈士的受理上报、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区退役军人解五难(社保、住房、子女上学、生活、医疗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相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307。
(十)城乡融合发展与攻坚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三农”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东西部协作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机构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发展年度工作意见以及农渔村庄规划有关工作。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和发展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监督减轻农民负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326。
(十一)农业工作组。主要职责:拟订种植业、农作物种业、植物保护、检疫和农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病虫害防治、行业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及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推广、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业机械化工作。负责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议。联系电话:0752-5562127。
(十二)渔业与畜牧工作组。主要职责:拟订畜牧业、饲料业、兽医、畜禽屠宰业、渔业发展、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组织畜牧业渔业防灾减灾、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及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指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涉及港澳流动渔民工作。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种畜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执行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联系电话:渔业:0752-5574082;畜牧:0752-5566113 。
(十三)林业工作组。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资源利用规划、林业发展规划、林业项目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及海岛绿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治水土流失、林业生态修复、林业碳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检疫防治、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林产品质量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和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联系电话:0752-5562323。
(十四)河湖管理与治理组。主要职责: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组织公告。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380。
(十五)水利工作组。主要职责:研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等水利专项规划。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水旱灾害规划预案并实施,监督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负责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的安置管理和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52-5562325。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曾炳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南路118号管委会档案馆5楼
联系电话:0752-556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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