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根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安排,各市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等方式,按程序和要求推荐拟表彰对象,在“两审两公示”的基础上,经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对拟表彰的160个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2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信函或电话向省扫黑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215370,来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省扫黑办。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长沙市

开福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福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围绕整体目标,持续统筹推进精准打击、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全区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2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6起,刑事拘留32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5873万余元,查封涉案不动产72处,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处理6人。查办了王忠和涉黑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要案,区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组织建设明显优化,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不断净化。

长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县先后18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全县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3个、涉恶犯罪集团13个、涉恶犯罪团伙9个,刑事拘留300人,提起公诉29件242人,判决29件242人,发放群众举报奖励12.7万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94亿元。先后破获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12·23”专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黑恶案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对全县29件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包案,推动“案件清结”高效完成,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加强机制建设,形成管长效、利长远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预防机制36项、发现机制16项、查处机制6项。夯实基层基础,“党建+‘五零’村(社区)建设”入选“湖南基层改革探索100例”优秀案例。

市委宣传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市委宣传部紧扣宣传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决战决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三年来,组织向中央媒体推送报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300余篇(条),在省、市主流媒体推出5000余篇(条)专题报道。市级媒体持续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进行联动报道,形成全覆盖宣传合力。发动加强社会面宣传,采取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音频广播、微信群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册等传统方式,运用H5轻杂志、音频节目、短视频、漫画等新兴方式,全方位丰富宣传载体和内容,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主动做好扫黑除恶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积极为专项斗争凝聚正能量。

市委政法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市委政法委扛牢政治责任,统筹推动全市各级各单位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战、决胜战,取得显著成效。坚持高位推进,出台《长沙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制规定》等制度机制文件96个,将扫黑除恶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评和党政主要领导述职,压实工作责任。保持强大攻势,全市受理核查举报线索5448条,打掉涉黑涉恶组织211个,破获刑事案件1533起,刑拘260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3.42亿元。建立党政领导挂帅督办、公检法“三长包案”等机制,侦破“11·07”“王忠和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骨头案”“钉子案”,彻底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行业整治,发出“三书一函”397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16次,先后对40个重点地区、4个重点行业进行挂牌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明显加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高位部署、创新举措,依法、准确、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60件1923人,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40件1439人;稳步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14.74亿元。高效审结“5·27”万操等27人涉黑专案、“11·07”文陈、文柏林等21案208人系列专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林东亮利用信息网络敲诈勒索恶势力案件入选全国扫黑办典型案例,秦元兵等人“软暴力”恶势力案、“村霸”朱拉练案等多起案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1·22”王又强等人“套路贷”案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件全媒体直播。坚持长效常治,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05份,反馈率100%,推动行业领域加强专项整治,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委网信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网上监测、线索移交、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等重点工作,会同扫黑办、公安等部门扎实开展网络空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环境。共监测和核查相关信息2300余条,移交涉黑涉恶线索56条。协调人民网、新华网等50余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推出正面宣传稿件1094篇,原创报道647篇,制作新媒体作品46个,全网综合点击量达1531万。依法关闭网站63家、微信公众号7个;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浏阳市林东亮团伙网络“水军”涉恶案;清查上报4864家违法违规网站,其中赌博网站4209家、淫秽色情网站512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网络社会生态。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市金融办坚持抓工作机制、抓协调联动、抓摸排调度、抓行业整治、抓宣传教育,有力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摸排工作和专项整治,组织专班力量,完善制度30余项,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风险,组织全市不间断滚动排查涉黑涉恶风险问题800余次,排查企业近3万家次,持续对20多个重点楼宇集中清理排查;整治金融乱象,率先开展“一非三贷”领域集中整治及“7+4”类地方金融组织全面整治,分类处置隐患,规范行业发展;助力侦破打击,与公安机关、扫黑办建立健全线索跟踪反馈机制,移交线索259条,协同捣毁金融领域“套路贷”涉黑组织,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促进金融生态不断净化。

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问责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问责办)发挥职能作用,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重大任务,主攻“打伞破网”,全面深挖彻查,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件,直接办理各类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6件,党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处理4人。协助办理王忠和涉黑涉恶案件中,既打掉盘踞长沙多年的黑恶势力,又破除王忠和背后的“保护伞”,同时还平反沉寂多年的冤假错案。坚持用好宽严相济政策,在聚力打击重大涉黑涉恶“保护伞”的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抓源治本,促进政治生态环境改善,确保“打伞破网”取得最佳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

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充分发挥警种牵头作用,加强联点指导,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下步调一致、高效运转,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创新实施“3+X”线索摸排机制,推行“五定举措”,稳步推进“线索清仓”,核查办结线索3100余条。强化侦破打击,精准“打财断血”,深入“打伞破网”,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先后成功侦破涉黑犯罪组织23个,涉恶犯罪集团90个,涉恶犯罪团伙86个,刑拘2524人,破案1490起,查封冻结涉案资产23.42亿余元,查办的“11.07”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被评为全国十大经典案例,侦破的“4.03”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湖南省坪塘监狱

坪塘监狱积极发挥扫黑除恶“第二战场”职能作用,提升政治责任担当,深化教育改造措施,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制作宣传展板、条幅40余份,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000余份,全面发动举报。开展专项行动,在监狱内进行问卷调查和谈话,排查重点人员130余人,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共移交线索31条。加强重点罪犯管控,严防勾结渗透,对120多名涉黑涉恶刑释人员全部做到必接必送,无缝衔接。保持高压态势,抓好狱内案件侦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查获余漏罪1人,协助依法办理相关案件19起。严格依法从严审查涉黑涉恶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对监狱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持法治利剑斩黑恶毒瘤。三年期间,批捕黑恶犯罪33件79人,起诉26件10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件,“行霸”周氏兄弟、“11.07”唐某“套路贷”集团等受到依法惩处。坚决打财断血,引导查扣涉案款项3000余万元和一批房产、车辆等涉案资产。推进“六清”行动,紧盯破网打伞,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助力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9件并监督落实,牵头出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助促进建设工程领域依法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整治全市“霸阻工”乱象,为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望城区委组织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望城区委组织部推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将受文烈宏、朱红建、高建刚案影响的“一案一整治”村纳入重点整顿范畴,近三年按照“六个一”要求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30个,筛查“两代表一委员”和村组骨干7700多名,清退26名。率先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以“五个一批”方式储备骨干360余名,选拔2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高质量完成村(社区)换届,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降低5.8岁,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3%,相关做法被全省乡村换届会议推介。2020年基层组织社会公认度评估同类排名全市第一,涌现了一大批“零上访、零事故、零发案”村(社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衡阳市


衡山县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山县纪委监委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全县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1件,立案查处28人,移送司法处理3人。深入“打伞破网”,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在排查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头目杨某涉黑案时,对涉案的35名政法系统干部,已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4人,将多次为杨某高利转贷、虚假诉讼、暴力讨债等犯罪行为提供保护的县法院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某移送司法处理。在查办刘某涉黑犯罪案件中,严肃查处县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欧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坚持“一案三查”,在查清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同时,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把手”2名。

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引导侦查职能,密切检警协作,严格执行“双提前”“四同步”引导侦查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所办理的黑恶案件全部获得有罪判决。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928人,起诉1119人,提前介入168件次,追捕追诉黑恶漏犯137人,追加认定黑恶犯罪15件,追诉漏罪65人。办好重大案件,依法办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石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加强类案分析,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新增打击“天津天狮”恶势力犯罪案件173人。强化打财断血,推行“六查五取”工作法,共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查扣涉案款物15.12亿元,“黑财清底”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司法局督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三年来,全市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700余件,特别是强化“302”涉黑专案等重大案件律师代理指导与监督,确保专案办理顺利完成。深入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活动,对52名涉黑涉恶罪犯建立专档并实行动态管理。社区矫正领域筛查出有涉黑涉恶案底人员76名,逐一走访造册,安排专人联系,纳入动态管控。营造扫黑除恶法治氛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活动150余场,组织法治宣讲小分队300余个分赴基层一线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宣传近3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余万人次。

耒阳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耒阳市人民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问题线索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审理涉黑恶案件专业合议庭。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4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审理了杨秀河、赵桂林等5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义等27人涉黑犯罪等大案。发现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8条,核查各级交办线索11条。打财断血成效明显,判处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1542.117万元,执行到位1115.28万元。通过户外视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拓展受众面。因工作突出2020年获评全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市公安局石鼓分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共立案侦办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14起,其中涉黑组织案件1起,涉恶犯罪集团8起,涉恶犯罪团伙5起。移送起诉涉黑涉恶团伙12起,破获刑事案件67起,刑事拘留142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亿余元,发现和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18条,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71条。三年来,办理了“4.1”李某涉黑案件,是市中心城区唯一独立侦办涉黑案件的分局;办理了“10.17”王某套路贷涉恶集团案件,与衡南县公安局合力侦办了“2.19”宁某仟、曾某梅等涉恶集团案件,工作成效多次得到上级肯定。

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忠诚履职、担当勇为,用铁腕围剿黑恶犯罪,重拳整治治安乱源,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年来,先后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96个,其中成功摧毁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3个,铲除恶势力犯罪集团10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5个,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2257人,刑事拘留1992人,破获刑事案件1054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6.1亿元,发现和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及违纪问题人员371人、问题线索257条。有关工作做法被全国扫黑办予以重点推介,成功侦破的石峰等人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誉为“改革开放40年来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第一案,填补了三年为期扫黑除恶空白”。

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案件线索统筹机制,落实“一案三查”,灵活运用“提级办理、联合办理,交叉办案、异地办案”开展深挖彻查,确保“线索清仓”“案件清结”。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查处查清了一批难啃的“骨头案”。督促各单位用好监察建议书,加强“一案一整治”,排查监管漏洞,既清除“保护伞”,又铲除“土壤”,做好打伞破网“后半篇文章”。

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将专项斗争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主动履责,扎实工作。聚焦建强基层组织体系,三年来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580个,以星级创建为抓手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做法被中组部推介。累计投入近6亿元,新建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1000余个,基层“一门式”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聚焦锻造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坚持正本清源,完善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常态化推进村级干部联审备案制度,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449人、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07人。聚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行“135+”小区党建、农村屋场党建、城市先锋家园等基层治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先锋家园被评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开展“清朗”等系列网络执法专项行动,净化网络生态空间。共清理有害信息10179条,依法关闭违法违规账号65个,约谈网站102家,取消网站许可备案8次,关停网站、下架APP应用8家,协助公安调查取证4件,移送涉黑恶线索186条。利用互联网开展“辟谣侠盟”疫情辟谣工作,公开辟谣92起,联合执法、依法打击32起。

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始终保持高位推动。针对2020年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积极创建“一确保、双提前、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奋战100天、案件清结100%“双百行动”,连续四个月集中宣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81件367人,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案件清结“两不误”。强力推进“六清行动”,实行“领导包案全覆盖”“员额法官对口指导帮带”制度,组建“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两个攻坚队,每月制定案件清结计划,进行挂图作战、挂号销账,工作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有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和全市推介。积极推进行业清源,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64条,达到审理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

蒸湘区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蒸湘区人民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领导小组。三年来,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涉案被告人80人,均快速高质高效审结,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判处罚金共计110.3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5亿余元,现已执行到位标的额1.5亿余元。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线索及时移交,向区扫黑办、区纪委监委移交相关案件线索3条,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3条。2020年,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调动群众力量,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把“土匪”(在征地拆迁中恶意阻工、漫天要价等行为)、“矿头”(非法采矿)、“沙霸”(垄断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强买强卖行为)、“违痞”(违建抢种骗取征拆补偿的行为)等4大领域作为主攻重点方向,强化线索摸排,实施靶向整治。收集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04条,办结交办线索18条,办结率100%。取缔非法采洗山砂点97处,拆除机械设备50多套、厂棚20多间,扣押运输车辆80余台,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51起,移送公安机关8起,行政拘留7人。协助办理了衡山县郑世昌涉黑涉恶团伙案、衡阳市石峰涉黑涉恶团伙案等一批大要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衡阳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六清”行动,针对行业垄断、强买强卖、制假售假、非法传销、“三霸”等市场乱象,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5万户次,对36处城乡结合部、62处集贸市场、112个资源富集村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查处“肉霸”“粉霸”“车霸”案件11起,销毁假冒伪劣产品4.47万批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5.55万元,检查宾馆、酒店等场所1679处,端掉保健品非法销售窝点13个。向市扫黑办移送有效涉黑涉恶线索24条,接收公安、司法等部门移送的“四书一函”20份,全部落实反馈到位。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为全国唯一的地市级局代表作典型发言。

株洲市

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紧密衔接、一体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47件、处理149人。坚持高位推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坚持同频共振,从各职能机关抽调300多人组成专案组,既各司其职又深度融合,形成集群作战格局;坚持专群结合,多措并举激发干部群众的斗争精神和参战热情;坚持服务大局,做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文章;坚持整体统筹,强化纪法联动、法法衔接,确保案件质量。打掉了以许某、王某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形成强大震慑,有力净化了全市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市委政法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推动全市顺利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六清”专项行动、十大行业专项整治等重要任务。全市依法打掉涉黑涉恶团伙95个,立案查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47件,一审判决涉黑涉恶团伙65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4.2余亿元。探索实行“一张责任清单,分类领办、提级查办、异地承办、会商联办、全程督办”、“一单五制”案件办理、线索核查工作法,组织开展综合督导3次,专项督导10余次,跟踪督办“三书一函”376件,实现“以督提效、以整促建”,全市上下呈现出“行霸市霸、医闹路闹、阻工扰工现象”基本销声匿迹的良好局面。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充分发挥技术侦查“尖刀”作用,专班24小时运转,随时受案、随时核查。成功侦破许某某、吴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王某某、易某某等人涉黑专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破获团伙系列案件70余起。三年来,为及时获取案件情报支撑破案,网技民警们始终战斗在扫黑除恶线索核查、逃犯缉捕等实战任务的前沿,支队一半以上民警节假日是在案件侦办中渡过,共协助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6个,破案8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1名,移送“保护伞”线索43人。

醴陵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醴陵市人民法院强化责任担当,以雷霆之势重拳惩治黑恶势力,审结涉黑、恶案件20件137人,其中判决认定涉黑恶人数113人,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8人。执结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案件50件,没收全部财产3人,判处罚金刑78人,处置房产8套,拍卖车辆16台,执行到位金额703.38万元。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移交黑恶案件线索5条,发出司法建议8份。公开审理了许某某、吴某某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大案件,审理的黄某某等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一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定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办理的游某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宣判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直播报道。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黑恶案件48件166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26件111人,移送涉黑恶线索31条。坚持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是黑恶不放过,不是黑恶不凑数”,共否定涉黑恶人员24人,追捕追诉19人;坚持深挖彻查,扩大办案效果,通过严审案件事实,仔细甄别证据,在办理雷某某普通寻衅滋事案中,成功深挖出邓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坚持协调联动,异地办案,办理省级挂牌督办的王某某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动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律师沟通协调,提出侦查建议40余条,制定庭审预案400余页,涉案30人全部认罪伏法,协助查封涉案财产14亿余元。

茶陵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茶陵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高站位统筹、高规格组织、高标准执行、高质量推进,推动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三年共摧毁涉恶犯罪集团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村霸”类涉恶案件2起,侦办涉黑组织犯罪3个,抓获团伙成员96人,打击处理93人,破获刑事案件101起、行政案件35起。破获了以文某某等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参与办理了许某某等人、王某某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力推进“六清”行动,线索办结率100%,实现了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坚持长效常治,发出公安提示函7件,全部反馈回复,助力行业监管,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渌口公安分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高位推进、创新举措,建立“一案一专班”打击“双轨”运行机制,聚焦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滚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三年来,依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70起,打掉“村霸”涉黑组织1个。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办结上级交办、分局自查线索184条,实现线索“清仓见底”。侦破多起涉黑专案,黑恶犯罪案件按期清结。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73亿元,发出公安提示函11份,整改率100%。

攸县公安局

三年专项斗争以来,攸县公安局共打掉9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处理涉案人员93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2人,扣押冻结涉黑案房屋、车辆等资产价值11亿余元,冻结资金3.06亿元。单独侦办了“7.30”涉黑专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宁某某以屠宰场为经济基础,纠结单某等10余人成立“地下执法队”,非法垄断攸县联星街道及周边地区屠宰市场,侵害100多名屠夫、肉贩以及其他群众的权益,经秘密调查、全力侦查,收网扣冻涉案现金200万元,房产23套、价值6000余万元,党纪立案3人,有效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湘潭市

市公安局周智勇案专案组

2018年9月,湘潭市公安局成立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专案总指挥长,从全市公安机关刑侦、网技、经侦、法制、交警、禁毒等警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周智勇案专案组,集中开展专案攻坚。专案组按照“专案专办、精准打击、深挖彻查”的任务要求,经科学部署和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周智勇为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渣土工程、强占工地、暴力讨债,在湘潭县长期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1起,查封扣押冻结“黑财”逾3000万元,向纪委监委部门移送的多名“保护伞”被依法惩处。该专案还深挖了多起积案、隐案,推动了3起历史案件的再审。

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扫黑办)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深挖彻查、复盘提升等工作机制,严厉查办了市公安局警培中心原政委陈明、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唐振兴等一批有影响的“保护伞”“关系网”案件。创新伞网倒查,“以伞挖黑”,推行政法委、纪委监委和公检法机关主要负责人“五长签字”,打掉彭要建、张跃文、刘蛟、张亮等涉黑涉恶团伙人员48人。深入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重点线索,克服时间久远、案情复杂、取证困难以及涉案对象反侦察意识强等重重困难,出具7个核查报告,初步查明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利用假、暂、缓政策谋利的典型案例,留置审查调查3人。三年来,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32条,立案98人件,党纪政务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组织处理75人,追责问责138人次。

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落实公诉职能,三年期间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9件414人,先后打掉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50个,办理省级督办案件4件,办理市级督办案件38件。重视打伞破网,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7条,起诉涉黑恶保护伞案件4件5人。深化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3人,纠正漏捕22人,漏犯10人,漏罪60条。致力综合治理,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38份,全部得到回复和采纳。

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刑事拘留89人,移送起诉85人,已判决55人,打掉全市首个套路贷涉黑组织、破获全市首例以裸聊名义敲诈的网络涉恶案件,查扣房产93套、车辆6台、资金520余万元。全力推进“六清”行动,清仓线索122条。高频开展治安集中清查,完成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背景审查624人次,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立足长效治理,建立健全集打击、整治、管理、建设于一体的打击犯罪新机制,为湘潭市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胜作出了积极贡献。

湘乡市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乡市扫黑办强化牵头、统筹、调度职责,建立线索移送、任务分工、重点整治、“闭环”执法、督导考评等10项制度,共对20个涉黑涉恶案件“贴标签”,畅通办案“绿色通道”。强化依法严惩,组织开展非法采洗砂“亮剑”“毒黄赌”“三贷三霸”等专项整治,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3个,查办涉黑涉恶贪腐和“保护伞”案件30件31人。牵头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文旅体、金融等部门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治理行业乱象,净化营商环境。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八类案件”“两抢案件”“盗窃案件”“毒品案件”“治安案件”分别下降66.67%、42.86%、33.62%、34.48%、16.95%,连续3年获评全省平安建设(综治考评)先进县市,2020年成功晋升全省平安县市。

雨湖区人民法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雨湖区人民法院扫黑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攻坚克难,依法严厉和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共审结案件14件,惩治犯罪分子82人,对39名罪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判处十年以上的20人),所有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实现了“案件清结”。办理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谢某、易某等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套路贷”案件,和王某某等17名被告人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聚焦“黑财清底”,突出打财断血,依法追缴、罚没各类财物近4千万元。聚力“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1条,移送违纪线索1条。

邵阳市

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邵阳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将“打伞破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位部署,积极作为,坚决查处了肖某某涉黑团伙“保护伞”系列案,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同向发力。“打伞破网”成果丰。先后对刘某某(正处级)等公职人员立案45人,处理处分4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打财断血”金额大。该系列案共收缴违纪款3432.7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127.09万元。“以案促改”效果实。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倒逼相关部门全面起底清查,修订完善议事制度11个;推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清理整治,处理处分15人,主动报告82人,涉及金额4161.5万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武冈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冈市纪委监委坚持强力惩腐打伞破网,推行多“长”承诺制和签字背书制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同步查办等六项机制,实行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双专班”,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查处“保护伞”19个,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武冈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林茜等人涉黑案实行“一案双专班”,冻结银行存款3834.7万元,上交赃款174.9万元,冻结不动产13处,扣押车辆7台,立案15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开除公职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6253万元;对肖体赞涉黑团伙案实行“一案三查”,查处保护伞11个,追责问责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深化以案促改,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监察建议书4份,提示函和提醒函 16 份,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

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把好“三关”,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入口关”发力。先后排查处置违法违纪村(社区)干部103人次,筛除不符合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人选9名,不让违法犯罪个人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在“管理关”上发力。轮训村(社区)干部2000余人次,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干部55名,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在“基础关”发力。3年来,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7个,全县589个基层党支部全部完成“五化”建设,188个村(社区)服务中心均建设完成,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邵阳广播电视台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邵阳广播电视台对标落实工作任务,重点突出媒体宣传,开设了《扫黑除恶进行时》等专栏,及时做好全市扫黑除恶新闻动态及工作成效报道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台属各媒体共播发、刊载各类新闻稿件450多条次,《湖南邵阳:虚构众筹诈骗团伙被端,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一稿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在湖南卫视、湖南经视发稿32篇,在学习强国、人民号等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稿件50余件,在爱上邵阳和邵阳传媒网上共推送扫黑除恶各类稿件近500条,浏览量达5600万人次。制作推送扫黑除恶短视频10个,其中短视频《警花说扫黑》在省公安厅扫黑除恶短视频大赛中荣获一等奖,被新华社、长安网、湖南卫视、红网等国内多家媒体转发、评论。台属各媒体制作或录制扫黑除恶公益宣传片15个,每天滚动播出,累计播出20000条次以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动担当作为,始终高站位统筹推进、大力度依法严惩、多层次督导指导、高频次协调会商,专项斗争成效显著。共办结周杨勇、肖正红、龙海波等涉黑恶案件300余件,统筹指导基层法院清理执行到位涉案财产6.5亿余元。逐案摸排深挖线索,两级法院共摸排移送问题线索125条,其中成案30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共研提司法建议78条,其中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61条,数量均居全省法院首位。先后编撰典型案例二辑,其中1篇入选全国扫黑办指导案例,2篇入选省法院指导案例。率先出台“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助推长治久安”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文件。省法院专门推介邵阳法院扫黑除恶经验做法。

武冈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冈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进行,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6件206人,审结31件173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17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2件6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7件44人,重刑率为32.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有关单位移送线索34条,其中3条已成案。全院上下一心,切实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确保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不放松,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做到零容忍。

新宁县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宁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严格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发挥团队优势,有力地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年来,共审结涉黑涉恶39件118人,审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38人。同心协力、攻坚清结,圆满办结省扫黑办督办的龙海波等13人涉黑案件。谢和平聚众斗殴案依法未认定为恶势力,被全国扫黑办作为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向全国推介。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办案团队,扫除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涉恶集团组织5个,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6件161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0件188人,依法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等20余份,组织案件研讨30次,审议涉黑涉恶案件28件。建立健全线索摸排、办案协作、综合治理等长效机制,推动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教育卫生及乡村治理领域存在的行业治理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书6份,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效果显著。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组建涉黑涉恶专业办案团队,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3年期间,共办理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涉案190余人。深入推进“六清”行动,接收、移送或处置线索30条,提起公诉保护伞案件1件1人。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立案监督7件7人,追捕26人,追诉12人,提起抗诉6件26人。坚决打财断血,处理涉案财产共计人民币3700万余元、车辆7台、门面五间、房产3套及大量涉案财物。注重长效常治,向学校、政府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8份,取得良好效果。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除恶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除恶大队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开展“平安一号”、打击整治“三贷三霸”、护校安园等严打整治行动,共办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83个,侦办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9.17”涉黑团伙案等1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肖承胜网络犯罪团伙等50个犯罪集团团伙,破获刑事案件113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446人,查封冻结涉案资产20亿余元,打击战果数量全省靠前,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武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全体刑侦民辅警忠诚担当、勇于作为,深入开展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打掉肖体赞、林茜、高勇三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是邵阳市唯一一个打掉3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县级公安机关,同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团伙10个。刑事拘留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7人,逮捕180人,移送起诉207人,破获各类恶性刑事案件24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被湖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刑侦队”。

邵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邵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尖刀作用,成效明显。严打涉黑犯罪,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刑拘涉黑犯罪嫌疑人67名。特别是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隆回县肖长文涉黑犯罪组织”案件,刑拘41人,逮捕3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扣押冻结资产1.4亿元。同时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普通恶势力团伙16个。刑事拘留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86人,逮捕164人,移送起诉183人,破获各类恶性刑事案件200余起,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优化了全县营商环境。“打伞破网”工作深得民心。按照“伞网清除”、“黑财清底”工作要求,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共向纪委监委移交相关涉案公职人员、“保护伞”17人,提高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队先后两年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所队”、连续三年荣获“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荣获“全市命案侦破先进单位”等称号。

岳阳市

君山公安分局李刚案专案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刚案专案组累计查破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聚众斗殴、贩卖毒品、故意伤害、非法采矿、妨害公务、敲诈勒索、抢夺和窝藏等刑事案件68起,查明违法案事件103起,共办理涉黑恶团伙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6个。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98人,其中,刑事拘留162人,批准逮捕140人,收缴枪支10支、各类子弹42发,收缴管制刀具53把,捣毁赌博游戏厅3处、收缴游戏机100余台。特别是专案组成员远赴中缅边境,历时两个多月,将境外涉黑恶首要对象李刚等人抓获,为岳阳公安赴境外抓获涉黑恶对象的首例案件。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廖申龙案专案组

廖申龙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第六批省挂牌督办案件。该专案组,刑民同步发力,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立案监督由1罪追加至6罪,追捕2人,与公安机关会商10余次,提出侦查意见50条,从初步认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最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份,法院全部采纳并立案,现已改判7件,金额达400万元;落实“一案三查”,深挖了该案背后2名“保护伞”;深化“打财断血”,敦促公安机关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财产300余万元,提出的财产处置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判决;精心制作2万字的起诉书,强化法庭举证效果,有力指控犯罪,首犯廖申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湘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湘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向各类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攻克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其中侦破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张某虎、陈某峰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抓获团伙成员32人,其中30人被判处24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该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益阳市和湘阴县等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采矿、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并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对洞庭湖水域的砂石行业形成非法控制,造成恶劣影响。该黑社会性质团伙的覆灭,有效地保护了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及地方经济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谢金海、刘泰案专案组

谢金海、刘泰案是一起垄断中心城区生猪经营市场近十年、以黑养商、群众反响强烈的涉黑案件,涉及面广、犯罪时间跨度长。该专案组从侦查初期即全面提前介入,长驻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取消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连续作战7个多月,通过全面阅卷、引导取证、检索与海泰公司有关的几百份报警记录、对全市上千起相关联的普通治安案件进行筛查等工作,使该案从最初仅几笔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事实深挖至涉及11个罪名、80余笔违法犯罪事实、共计302本案卷的涉黑大案,并追捕、追诉8名漏犯,深挖“保护伞”线索10余条,起诉“保护伞”6人。同时注重综合治理,针对该案中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向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并督促整改,将司法实践转化为长效常治。

市公安局谢金海、刘泰案专案组

岳阳市公安局谢金海、刘泰案,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关注案件,是一起关乎老百姓“舌尖上”安全的案件。该专案组坚持挺纪在前,党支部建在专案上,实现大兵团作战;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实行“5+2”、“白加黑”工作模式。坚持案件侦办不漏人、不漏案、不漏罪,全案到案54人,查实案事件7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7起,涉嫌12个罪名。坚持案件侦办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业源头治理”同频共振、深入推进,全案扣押、查封、冻结涉黑财产约4.8亿元,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共计144条,对10名公职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向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发送公安提示函并督促整改,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市纪委监委廖九斤、刘七零案专案组

在查处廖九斤、刘七零案中,岳阳市纪委监委专案组,由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指挥,立足职责定位,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把伞”为目标,与检察、公安整体联动,合理利用审计、税务专业优势,以“大兵团作战”办案模式,查处廖九斤、刘七零两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协助“扫黑”,主抓“打伞”。专案组共讯问谈话500多场,查阅案卷260余本,取证近400人次,调取书证1000余份,召开警示教育会3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人员9人,协助办理涉黑恶案件2案6人,以分办督办方式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80余人,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

临湘市人民法院王玉林案审判执行团队

王玉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该起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临湘市人民法院王玉林案审判执行团队,强化政治担当,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和力量,依法高质高效审结该案,对组织领导者王玉林、刘涛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九年;建立“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追缴罚没同步”的打财断血工作机制,按照一追到底的原则执行本案及下游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共计50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非法控制岳阳段长江水域、盗采国家江砂的黑社会势力,忠诚守护一江碧水。同时,针对长江水域江砂资源行政监管不力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出台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平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平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作为专项斗争主力军,主动担当,全力出击,取得了优异战果。3年来,通过对36条重点线索开展深挖细查,从中发现并成功打掉了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李玉七、唐建伟、唐飞雄、李峥嵘等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李国香、何昌龙、余莉斌等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共计破获案件49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64人,打财断血4700万元,圆满完成“六清”工作,带动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岳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岳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办涉黑涉恶团伙案14个,目前均已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犯罪集团2个、犯罪团伙11个,破获刑事案件79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3人。同时,刑侦大队坚持落实“一线索一台账”,成立线索核查工作组,高度重视接收的每一条线索,深挖线索强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共计核查线索313条,办结线索310条。侦办的7.30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共搜集和侦办案事件55起,刑案33起,其他违法行为21起,抓获50人、移送起诉40人,缴获散弹枪、仿六四手枪2支,子弹10余发及大量砍刀等管制器具。专案民警辗转江苏、广东多地开展抓捕工作,行程万余公里,将涉黑涉恶人员一网打尽,使全县治安环境得到净化,群众安全感得到提升。

常德市

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守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招、出实招、施硬招,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战果丰硕。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12件,立案审查调查235人,党纪政务处分212人,组织处理133人,移送司法21人,严肃查处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圣友、市公安局副局长彭进、澧县公安局副局长龚爱平、人民银行澧县支行行长戴作彬、石门县公安局副局长蔡复清等一批领导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件,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市委政法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德市委政法委充分履行协调调度、办案指导、执法监督职能,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高位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各项打击处理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文烈宏涉黑案、王猛涉黑案先后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得到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的充分肯定;莫大力涉黑组织案,成为环洞庭湖涉砂领域治理中被打掉的第一个涉黑团伙,得到了省扫黑办、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在专项斗争的牵引下,常德市平安建设不断深化,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经济生态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2018年-2020年,常德市公众安全感测评位居全省前列,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

市人民检察院王猛案专案组

王猛涉黑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科学统筹、精心部署,成立由检察长领衔、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等12人组成的专案组,共审查涉案人员114名、案卷材料353册、违法犯罪事实134起,讯问询问86人次,提出补证意见475条、补充卷宗68册,形成审查报告2000余页150余万字。专案组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强化对口指导、科学分工协作、全面依法审查、推进认罪认罚、强化法律监督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成功办理了这一重大涉黑案件,组织、领导者王猛被判处死刑,积极参加者易祝平被判处死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11月,王猛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涉黑典型案例予以发布。2021年4月,该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专案组荣记集体二等功。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组织指挥重大案件侦办及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19个、涉恶犯罪集团45个、涉恶犯罪团伙102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835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247名、逮捕1655人、移送起诉1687人、判决142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22.45亿元,打击战果居全省前列。常德市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成功侦办文烈宏涉黑案和王猛涉黑案两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三年来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1.27%、27.86%,2020年常德公安民调排名全省第一。

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扫黑除恶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线索排查,共摸排线索5条,其中2条被立案侦查。推进依法审判,共受理涉黑恶案件41件353人,全部结案,已结案件无一改发。审结常德市首例“套路贷”李某某等41人涉黑犯罪组织案件,该案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涉及卷宗786本,个案236件,于2020年4月通过公安系统内网进行了公开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化打财断血,共判处罚金416.1万元,判处追缴、罚没非法所得8.06亿元。推动行业清源,发出司法建议4份。2020年,武陵区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

桃源县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扎实开展“破网”“打伞”行动。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95条,立案56人,其中科级干部23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组织处理31人。查处了县水利局副局长曾某、县国土局矿管股股长邓某、副股长雷某某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三年来,桃源县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最多,处置问题线索最快,处理人数最多,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在全市排名前列。查办的邓某违纪违法案件被市纪委监委评为全市2018-2020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桃源县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源县人民法院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领导带头办案,依法精准打击犯罪。审结案件31件242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案件清结率100%,圆满完成“六清”任务。突出“打财断血”,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立案8件、已结8件,执行到位11136.11万元。强化线索摸排,注重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移送涉黑恶线索2条、保护伞线索2条。聚焦行业漏洞,落实一案一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发出司法建议4份。加强舆论宣传,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10次,发布刑事布告5600份,积极收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临澧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澧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最高的站位、最硬的作风、最严的纪律、最强的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全县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4个,涉恶犯罪团伙6个,侦破涉黑涉恶案件163起,刑拘157人,逮捕122人,移送审查起诉157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1.38亿元。成功侦办了徐某明涉黑案、石某涉黑案等,连续三年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中名列前茅。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全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4.7%、22.01%,全县综治民调、公安民调均在全省、全市排名前列。

石门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门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狠抓专案侦办,强力攻坚克难,摸排掌握、核查办结有效线索121条,打掉黑社会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12个,侦破涉黑涉恶案件385起,逮捕224人,判决188人,其中死刑2人、20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4327万元,没收财产2400万元。成功侦破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王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三年来,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2020年,全省民调石门公安排名全省前三、稳居全市第一位。

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主力军、冲锋队”作用,全队民警雷霆出击,推动全县扫黑除恶形成严打高压态势。3年来,为主或参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14个,助力全局打击成果排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第一方阵。深挖、摸排有效线索74条,推动破案168起,实现了从梳理摸排到精准打击;坚决打财断血,查扣冻结涉黑恶资产2.3亿余元,收缴涉黑恶枪支8支;强化以案促改,向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公安提示函26份,有效治理行业乱象,全县营商环境、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津市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津市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在全市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抽调精兵强将设立专班,经过三年不懈奋战,破获津市市建国以来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8个,共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80人,破获各类刑事犯罪12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500余万元。破获“吴某刚地下六合彩案”、“路某礼非法采砂案”,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向政府职能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14份,促进完善监管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2020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人民群众对津市市公安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评价得分均居全省第一名。

安乡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乡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高位部署、创新举措,深化“大数据+扫黑除恶”工作模式,以线索摸排为重要基础,以线索核查为重要手段,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3年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 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9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3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800余万元。通过涉黑涉恶专案办理,向纪委监委移送涉伞网线索33条,助力“伞网清除”,发出公安提示函23件,助力行业监管,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成效明显。

张家界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8年以来,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铁腕治旅”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坚定不移开展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市旅游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制定全国首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张家界市旅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失信监管暂行办法》,2名旅行社法人列入全国旅游市场失信黑名单。建立健全“1+4+N”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和纠纷调处协作机制。出台《旅行社量化管理办法》《规范旅行社行业管理的10条措施》,在全市200多家旅行社推行“电子合同”及电子行程单。3年来,共立案215起,处罚91家涉旅市场主体、124个从业人员。全市旅游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旅游投诉下降50%以上。

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家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扬斗争旗帜、忠诚履职担当、聚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支队统筹协调、参与指导各警种部门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2个,刑事拘留435人,破获涉黑恶刑事案件313起,缴获枪支5支,扣押、收缴、查封涉黑恶案件涉案资产2.05亿元,牵头侦办了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重点挂牌督办的“4.1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4.16”影视城恶势力团伙案、“6.1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01”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既承担全市法院扫黑办职责,又指导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办理,并直接办理涉黑恶重大案件,扎实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胜利完成。三年间,刑二庭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94人,对基层法院50余起涉黑恶案件监督指导,甄别移送线索19条。聚焦大要案攻坚,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曾卫华等40人涉黑案、省扫黑办挂牌督办“张家界影视城”涉恶系列案等一批大要案。严把案件质量关,按照“铁案”标准依法审判,确保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指导基层法院制发司法建议书51份,整改反馈率100%,有效堵塞行业治理漏洞。

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家界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在办理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曾卫华等人涉黑案件“保护伞”过程中,该室扎实开展初核工作,综合运用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方式,先后查处了慈利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办主任唐某,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满某某,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原副所长喻某某等人,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较强震慑。坚持以案促改,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整章建制,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也不凑数。办理的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曾卫华涉黑案,该案涉案人数共43人,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14项罪名,在最高检、省、市院的精心指导下,该院依法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严格审查起诉,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形成了76万余字的阅卷笔录,35万字的庭审预案,出色的完成了为期6天的公开庭审指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计办结涉黑涉恶案件10件121人。

益阳市

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益阳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积极探索“按行业分块、以案件为主”的涉黑案件查办模式,全力以赴查办了一批上级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黑社会组织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处国家公职人员156人,打掉“保护伞”25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查控涉案资产资金1.79亿元。查办的“洞庭湖霸”夏顺安背后最大保护伞——沅江市委原书记邓宗祥案,成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与公安机关成立“双专班”,连续奋战309天,查办了称霸沅江市17年的黑社会头子聂纯昌案。坚持“一案一支部”,专案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以党建引领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安全、高效、优质开展。注重“查改治”一体化,运用意见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修复,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赫山区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赫山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工作专班昼夜奋战、攻坚克难。全力推进线索“清仓”,办结线索81件,问责92人,党纪政务处分59人,留置7人,移送司法5人。严格落实“一案四查”,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都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成功打“伞”4人。坚决打财断血,冻结涉案门面10处、房产2处、商业用地1处,查扣车辆19辆,追缴资金1571.3万元,收回土地1966.38平方米。加强以案促改,下发《监察建议书》19份,促成全区撤销资产管理委员会8个,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聚焦资源环保、教育卫生、工程项目等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助力行业监管,深化综合治理。

益阳市新闻中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益阳市新闻中心全力整合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开展专题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指导市内各媒体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专题专栏,刊播相关报道。市新闻中心聚焦工作重点,创新宣传策划,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460余篇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60余篇次。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对“杀神帮”案件以及下塞湖案件等大案要案均予以报道。《益阳“杀神帮”团伙覆灭》《洞庭湖:扫除“暗网”暖人心》《下塞湖 漾清波》等稿件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播后,又被多个媒体平台转载扩散,引发二次传播高潮,社会反响强烈。

资阳区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黑恶犯罪,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规范机制建设。3年共批捕涉黑恶案件41件86人;起诉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31件138人,纠正漏捕漏诉17人次。办理了省扫黑办督办的聂纯昌等人涉黑及保护伞系列案,依法甄别并被法院认定“黑财”金额合计6000万余元。延伸检察职能,写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深入企业、基层组织、重点行业走访、座谈,对基层治安、物业管理、殡葬服务、混凝土生产等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出台“一卡式流程”监控机制及涉案同案犯既往案件5年倒查机制,整合各科室职能,创建一卡、双流、五制度, 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安化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化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高位部署、全警动员、尽锐出战,在全县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给黑恶势力持续痛击。3年期间,依法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涉恶团伙9个,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160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19人。集中警力优势,专案攻坚,侦破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精品专案、“11.24”黄良等人涉黑案”;聚焦“三贷三霸”专项行动,强化摸排研判,先后破获“7.18”专案等173起,群众反响强烈;聚力集打斗争,合成作战,侦破部督“4.15”专案等50余起涉诈案件,为群众挽回损失3000多万元;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各级交办的260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查封扣押资产2600多万元;坚持长效常治,行业清源,发出《公安提示函》20份,反馈整改全部完成,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益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统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系统推进、督导落实等各项工作,专项斗争取得优异战果。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奋力攻坚克难,3年期间,组织侦办夏顺安、黄良等8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74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1457起,刑拘229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04亿元,组织对重点线索开展异地核查、提级侦办,办结线索96条,到期线索办结率达到100%,10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圆满完成“六清”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全省前列。发出《公安提示函》184份,复函率、整改率100%,工作得到全国扫黑办第18特派督导组充分肯定。2018-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2019年被评益阳市政法系统新时代十佳政法单位。

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三年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在扫黑除恶专案侦办、线索核查、打击整治、长效常治上深度攻坚,战果丰硕。大案攻坚狠抓深挖带破,摧毁涉黑涉恶团伙14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破获全市首起“20200605”龙纲等人网络涉恶案;专项行动狠抓高压打击,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567起,其中刑事立案485起,破获刑事案件34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67人,其中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打财断血狠抓重点突破,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现金4.43374亿元;打伞破网狠抓综合推进,深挖黄益东组织卖淫案、谢文彬涉黑组织案、陈义生涉黑组织案等案件涉案公职人员38人;围绕民生热点狠抓行业整治,向相关行业部门共发送《公安提示函》25份,建立4大类22小项规章机制,深度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沅江市人民法院

沅江法院坚持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立足“三真”,把准“三力”,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标本兼治、长效常治。认真,以审判为中心作为精准打击的引力。采取领导包案、深挖细查、打早打小、从严从快等手段,高效、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三年共审结涉黑恶案件12件50人。动真,敢于斩草除根发挥法治利剑的威力。“9·10”唐珀鸣等13人涉黑组织案,是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钉子案”,是危害基层政权的“民生案”、侵害群众利益的“蛀虫案”。该院严格量刑标准,从快从严分别判处被告人二年六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财1031.33万元。所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理环节全部清零。求真,广泛征求建议借助社会监督的外力。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及时核查回复有关单位交办线索19 条,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发出司法建议13条。

市生态环境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扫黑除恶双战场,聚焦行业清源,标本兼治生态环境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六大执法专项行动,紧盯锅炉超标排放和加油站、混凝土搅拌站、砖瓦窑等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对98家企业立案查处,处罚金额达2400万元,极大遏制了行业乱象。同时强化与政法系统的协作联动,及时移送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4条。2018年以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配合查处了夏顺安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占为己有的“私人湖泊案”,先后移送了益衡砂石公司涉黑伤人、益阳沅江西畔山洲珍珠养殖场暴力阻挠执法伤人、益阳安化大福镇非法炼金污染环境、益阳沅江榨南村聂纯昌涉黑涉恶等案件线索,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起到了极大震慑,显著净化了行业生态与自然生态。

郴州市

市纪委监委

郴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部署和巡察的重要内容,保持深挖彻查高压态势,加强协作、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斗争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85条,办结率达99.9%。立案审查调查187人,给予处分和问责2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两书一函”97份,查扣、收缴涉案财物达1006.8万元,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铲除了一批隐藏背后的“关系网”,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郴州“1+X”监督执纪形式入选“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全面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大力实施“千支示范、全面提升”工程,创建示范支部1000余个。及时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部门联审、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排查整顿等长效机制,调优补强村(社区)干部435人,整顿提升后进支部683个。持续推进“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推动市县领导联村包案、市县部门结对帮扶、律师民警挂点援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帮助村(社区)排查化解矛盾3081件。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全面推行村(社区)“一网治理”,实现组织体系与治理体系深度融合。

市委宣传部

郴州市委宣传部创新宣传形式,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明确专班负责、专人联络,制定宣传方案10余个。统筹内宣外宣网宣,新闻宣传常态长效:市内各媒体持续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推出报道12000余条,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100余条。推出20余期公益广告和漫画专版,高密度播放宣传片花,设置横幅标语5万余条、LED屏5000余块、宣传栏5000余块、大型广告牌1000余块,印发宣传资料300余万份,社会宣传全覆盖。推出《扫黑除恶得人心》等文艺作品20余件,深受群众欢迎。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切实肩负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指导、审判重任。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黑恶案件263件,100%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判处财产刑8013.92万元,黑财执行到位率81.29%。高质高效审结5.19专案、1.02专案、7.17专案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其中,5.19专案组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陈某明等人涉恶案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积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完成线索核查47条,发出司法建议62份,全部反馈回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2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市公安局

郴州市公安局先后部署开展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扫黑除恶及打击整治突出犯罪“百日攻坚”集群攻坚战役等系列专项行动,先后侦办“5.19”“1.02”“7.17”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打掉黑社会组织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团伙164个,破获刑事案件963起,刑拘1175人,挂牌整治130处治安乱点,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连续3年居全省前列。市公安局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单位,“1.02”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例,“5.19”专案组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市司法局

郴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刑罚执行等职能作用,创新实施“对象精准、对策精准、内容精准、渠道精准”普法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8600多场次,被全国普法办作为“郴州做法”向全国推介;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等制度,监督指导律师依法辩护代理458起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组织全系统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139条,督促指导桂阳监狱严格落实在押涉黑涉恶罪犯的教育管控措施,为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局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和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北湖区委政法委

北湖区委政法委高位部署,高位推动,抓实了宣传发动、大案要案侦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重点工作。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区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类犯罪团伙36个,破获各类涉恶案件194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2人,一审判决165人。提请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调度会、案件会商会等80余次,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00余个;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0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案件资产15650.47万。强化了协同发力,完善综合治理,先后在全区开展了重点社会治安问题整治、秋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和行业整治60余次。

苏仙区谭泽旭案专案组

谭泽旭案是省、市两级联合挂牌督办案件,主犯谭泽旭等人作案手段残忍、恶名昭彰,其所涉案(事)件达65起,受害人达50余人,涉及罪名13个。该专案由苏仙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通过线索侦办、引导侦查、法检两长主办以及法纪协同、跟踪调度等有效举措,一举扫除了以谭泽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该团伙20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24年至3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名协警“保护伞”被立案调查,并经法院审理获刑。谭泽旭案首创了郴州市涉黑案件当庭宣判的先例,专案组以百折不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时回应了群众对除恶务尽、公平正义的急切期盼,赢得了群众赞誉。

资兴市曹智案专案组

曹智案是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第十批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专案组由资兴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及政法各单位协同作战,抽调精干力量70多人,召开案件会商会60多次,优质高效推进案件办理。专案组克服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辗转全国12个省市对数百名受害人和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前往6个看守所和监狱提审在押犯罪嫌疑人及罪犯20余名,成功摧毁以曹智为首,长期盘踞在郴州市区、资兴市、永兴县的涉黑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30人,破获各类案事件43起,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3135万元。主犯曹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组织成员被判处9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判处罚金113.3万元。

汝城县公安局

汝城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局上下同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扫黑除恶工作“硕果累累”。3年期间,相继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0人,破案103起,查扣、冻结涉黑涉恶资产19084.12万元。中央、省、市下发的线索全部按期查结,圆满完成了“六清”任务目标。发出公安提示函10件,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助力行业监管,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2020年湖南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排名全省前列,蝉联全市第一。

永州市

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期间,永州市公安局坚决扛起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实行“局领导六包四抓四保”措施,尽锐出战、重拳出击,共打掉涉黑组织20个、涉恶团伙116个,破获刑事案件868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203名,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成绩突出单位。成功侦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部督、省督涉黑案件7起,涉黑涉恶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达284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1.39亿元。查处移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公职人员57人。“6.1”涉黑专案实现了“一案扫三黑”的目标。建立长效机制172个,发出公安提示函288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市纪委监委扫黑办

专项斗争期间,永州市纪委监委扫黑办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严查涉黑涉恶腐败、纵深推进“打伞破网”,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37条,立案215件,处理4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0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与公安机关成立“双专班”,通过线索互移、初核共推、信息共享,做到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0个专案实施“双专班”办案,永州市纪委监委扫黑办在公安机关侦办“4.29”“6.23”“9.25”“6.1”等专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双专班”的办案经验在全省扫黑除恶专刊上推介。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承担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忠诚履职尽责,扎实有序推进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斗争期间,共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6件735人,对辖区法院153起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进行监督指导。全市法院共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书128份,发现、移送相关线索111条。聚焦大案要案攻坚,出色完成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8”刘某等46人涉黑专案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6.1”涉黑专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审判任务。

市检察机关周湘祁案专案组

永州市周湘祁案是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的重大涉黑案件。为确保办成铁案,永州市检察机关整合市县两级优质办案资源成立专案组,形成攻坚强大合力。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专案期间,专案组先后审查个案100余件、案卷300余册,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0余条,召开案件研讨会议40余次,提出的“本案应当认定为三个涉黑组织”的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支持,为专案顺利办理奠定坚实基础。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两个涉黑组织全体成员认罪认罚,全案36名被告人中有34人自愿认罪,专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及时提起公诉,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道县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期间,道县纪委监委坚决扛牢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聚焦“打伞破网”,坚持重拳出击,共排查核实问题线索202件,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128人,其中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11人主动投案自首。高质量办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线索24件,承办市纪委监委交办县外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件。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制发监察建议书7份,用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推动系统性、行业性整改,持续发力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推进“打伞破网”工作。

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

专项斗争期间,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坚持“打彻底、彻底打”,向黑恶犯罪公开亮剑,打击整治成效显著。成功破获部督“1.8”、省督“6.23”、“10.24”三起涉黑专案,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7个,刑事拘留9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财产价值4300余万元;移交“伞网”线索16条,核查黑恶线索498条;持续开展宣传发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8000条,发送宣传短信30万条;发出公安提示函36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8个。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公安“大抓主责和主业”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2020年全区刑事发案比2018年下降37.38%,公安满意度、公众安全感排名全市前列。

宁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斗争期间,宁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作用,从严从实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发展,扫黑除恶工作3次在全市作典型发言。全县共摸排核实问题线索231条,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1个,群众安全满意指数由专项斗争前的89.11%提高到92.1%。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核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件,立案10件。全力推动“六清”、打击“三贷三霸”、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中央督导组交办、全国12337举报平台以及省市流转线索64件全部清仓见底,破获“三强三堵”案件52起,发出“三书一函”83份,推动出台长效制度111个。

蓝山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期间,蓝山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工作方针,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掀起扫黑除恶斗争高潮,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80余起,刑事拘留涉黑涉恶团伙成员93人,扣押涉黑涉恶财产752.17万元。2019年,获评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侦办的“1.31”李祖贻等人涉黑案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例。

新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斗争期间,新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最高站位,落实最硬举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了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推动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4个。推动法纪衔接,做到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推进,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政治生态净化优化。强化线索督办,上级交办52条线索全部按时保质办结。认真建章立制,建立各类长效机制85个。2019年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先后2次被市委《要情专报》刊发推介。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期间,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办案团队,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30人,起诉17件76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团伙9个;加强法律监督,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指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制作100余份详细清单同步移交,补充收集证据200余份,追捕追诉漏犯8人、漏罪10件;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书19份,推动乡村、教育、旅游等行业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件5人。

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刑事警察大队

专项斗争期间,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刑警大队充分发挥侦破打击主力军作用,强化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始终坚持“打击开路、露头就打”工作方针,以雷霆之势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全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打掉黑恶团伙13个,其中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4个,涉恶犯罪团伙7个;破获刑事案件139起,刑事拘留241人,配合外县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1个,刑事拘留14人。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40条,发出公安提示函48份,其中侦办的部督“1.8”刘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例。

怀化市

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化市纪委监委把开展“打伞破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49件,立案303人,处理449人,移送司法28人,立案数、处理人数均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圆满收官。坚持“一案双班”“一案三查”,对近年来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121人;运用“互联网+监督”等手段,比对3659人,发现并移送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02名。大案要案直接查,先后查办了“操场埋尸案”、向某果涉黑案、覃某云涉黑案等重大案件,其中“操场埋尸案”被《人民日报》评论“为处理类似案件树立标杆”,被省纪委监委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健全长效机制,推进“行业清源”,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行业清源”行动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被省扫黑办专报推介。

市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拳出击、荡涤黑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了检察力量。全市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71件915人,始终坚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纠正漏捕、漏诉、漏罪290人,依法不捕50人、不诉23人。成功办理或指导办理了“操场埋尸案”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6件。其中2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4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操场埋尸案”办案组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筑牢政治忠诚,吃透精神强督导,严格标准办铁案,努力实现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完成审判任务,围绕“六清”目标,三年来共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81件587人,督导辖区140余起涉黑恶案件的审判,出色完成了中央挂牌督办的“操场埋尸案”等5起省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的审判任务。强化落实责任担当,全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作风,庭领导率先垂范,员额法官无私奉献,“白加黑”“五加二”成为常态,彰显了刑事法官扫黑除恶的“硬核”力量和坚定信心。

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通道县公安局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进攻、深挖细查、连续作战,以凌厉攻势剑指黑恶势力。强化破案攻坚,高质量侦办省挂牌督办的吴某丑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连续打掉杨某福、宋某平、徐某猛等人涉恶犯罪集团(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坚决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先后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先进单位、四项建设示范单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78项,特别是交通领域顽瘴痼疾整治成效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10余家央媒、省媒组团推介。全县治安状况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侦查中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侦查中心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共侦办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个、涉恶团伙(含犯罪集团)14个,破获刑事案件1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2人,战果位列全市第一。聚焦线索资源抓核查,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级分类办理,全警动员、全警核查,线索办结率100%。聚焦案件攻坚抓侦办,成功侦破全省第一起“套路贷”案件、全市第一起“软暴力”催收案件。聚焦综合治理抓联动,查封关停违规小额贷款公司20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放风险提示函20份,推动解决小额贷款乱象、校园安全风险等问题13个,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领头羊”“参谋部”“指挥部”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召开专项协调调度会46次,开展督查10轮,问责约谈单位10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和犯罪团伙4个,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59个。特别是通过覆盖宣传、交叉摸排、全员承诺、约谈通报、巡察把关、分类突破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攻坚,准确地摸排出了杜某平涉恶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果断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开向社会征集犯罪线索,为“操场埋尸案”的侦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案提级办理后,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侦办查处,组织对学校师生等进行心理疏导,加强與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稳妥推进案件后续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在市场监管中突出扫黑除恶,以扫黑除恶促进市场监管,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乱象整治,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4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查办的案件中3起获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百日行动”典型案例,2起获评省市场监管局“雷霆行动”典型案例,协助省市场监管局“一案双查”某燃气公司垄断案,有效规范全市燃气市场,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介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典型案例。线索摸排推行“六联排”工作机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8条。重点在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价格监管等10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市系统查办案件300余件,罚没500余万元。

溆浦县委组织部

溆浦县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3年来通过2轮专项排查行动清理违纪违法、涉黑涉恶村干部14人,建议否决或取消“两代表一委员”资格15人;通过“动态排查、诊断评判、转化提升、验收奖惩”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72个;高质量完成412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及2300余名村(社区)干部县级联审;创新实行村支部书记乡村两级坐班接访、“村规民约正风气·幸福基金聚人心”行动,有关做法先后被中组部《党建研究》、人社部《中国组织人事报》、省委组织部《湘组研究》推介,北斗溪镇茅坡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被《人民日报》党建专版报道,系列举措形成“溆浦经验”被写入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会同县公安局侦查中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会同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出重拳,亮利剑,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3年期间,共核查办结扫黑除恶线索136条,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集团2个、涉恶犯罪团伙6个,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99人,破获刑事案件69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6名涉恶团伙成员慑于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投案自首;成功侦办全市第一起“村霸类”涉恶案件,打掉一个涉案24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核查办结数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数排全市前列。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洪江市人民法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洪江市人民法院铁肩担道义,以审判的“铁拳钢爪”坚决扛起惩恶扬善的政治责任,在新冠疫情突临,提讯、押解、开庭全面受阻,决战决胜时刻将至,异地审判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抱着“千难万险也要上”的决心和意志,精锐出击,昼夜奋战,将受理的7件51人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2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缴赃款609万元,“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任务全面完成,忠实践行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使命。该院负责审理的省挂牌督办案件向某果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六大典型案例。2019年,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娄底市

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年为期工作目标,坚持高点站位,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三年间,娄底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48件853人,判处五年以上刑期213人,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创新执行举措,推行“四查一建议”,强力打伞破网,精准打财断血,依法追缴违法所得、罚金和没收财产上亿元,黑财清底工作绩效位列全省前列。公正高效审结中央督办案件1件,省级挂牌督办案件6件。曾宪波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次入选全国扫黑办指导案例,尚同军等23人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审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简报推广,两案分别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2021年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定政治立场,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29件620人,起诉267件785人;直接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涉黑案,办理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6件12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例2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件4件。法律监督成效突出,监督立案8件38人,追捕追诉66人,移送保护伞线索61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99条,引导公安机关查扣涉案款共计8000余万元。在办理曾德洪等17人涉黑案中,深挖出袁伟辉等30人重大涉黑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54份。

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娄底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作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重点,严惩涉黑涉恶党员干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出色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成立“惩腐打伞”专班,查办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某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打掉了涟源市原政协主席贺某清为首的“保护伞”;参与办理了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吴某平、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刘某阳充当“保护伞”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取得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年来,共处理和处分党员干部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2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娄底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机制,按照“六个一”要求和“三准四提四治”模式强力推进,三年共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70个,夯实基层政权基础,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出台《2020-2025年娄底市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连续4年举办“万名乡村干部培训班”,共培训乡村干部7.8万人次。2019年起创新实施“村干部定向培养工程”,三届共招录学生499名。全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模式,提炼推广“娄底红”“油溪桥”“屋场会”等一批基层治理品牌,助推娄底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坚决拥护扫黑除恶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打击、严惩黑恶势力,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截至2021年4月,该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案件104件207人,提起公诉71件249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3人),立案监督2件10人,追捕40人,追诉漏犯28人,追诉漏罪11起,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追加认定涉恶案件9件14人,开展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向市、区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5条,向区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8条。该院连续2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3名检察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冷水江市公安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冷水江市公安局全警动员、全线出击,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3年来,成功打掉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刑事打击处理涉黑涉恶人员170余人。配合全省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功抓获有“三湘扫黑第一案”之称的“8·19”专案脱逃首犯文烈宏,主办侦破娄底市“3·27”涉黑专案,参与侦办岳阳市“4·30”涉黑专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市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冷水江市公安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十大平安县市区”创建示范单位,先后两次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涟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涟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指导,建立健全120余项长效机制,推行滚动式以督促办和机动式以巡促办。坚持除恶务尽,共推动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9个,查处“保护伞”18人、涉黑涉恶腐败42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15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000余万元。深化综合治理,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跟踪督办“三书一函”53件,以案促改,有效治理行业乱象,不断净化营商环境。涟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获娄底市2019年真抓实干奖,成功创建“省级平安县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双峰县谭介平案专案组

谭介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侦查期限仅剩7天的情况下上级机关临时指定双峰县检察院、双峰县人民法院管辖。两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领导为负责人的专案组,加强工作统筹,注重沟通协调,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专案组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10余份,补充侦查事项150余项,卷宗由原107册增至217册;多次向公诉机关提出补证意见,全面梳理50起违法犯罪事实证据,该案判决书制作达624页,34万多字。最终,谭介平等人被判处二年至二十四年不等的刑期。同时,专案组对涟源渣土运输行业监管方面存在不足的主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三个明显提升”“五个显著增强”工作目标,重拳出击、强化担当、促发联动,持续不断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并取得优异成绩。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19个,刑事打击团伙成员241人,破获刑事案件700余起,摧毁云南、广东、邵阳、衡阳等地向我县输送毒品的贩毒网络20余个。彻底摧毁了以曾某洪为首的“1.24”涉毒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袁某辉为首的“3.14”黑社会性质组织,两起案件合并判处死刑12人、死缓21人、无期20人,为新化人民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州公安局

专项斗争以来,湘西州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站排头、当主力、打先锋,创新资料调阅快速化、法制审核专职化,提级侦办常态化、重案办理一体化“四化”办案模式,克服民社情十分复杂、警力占比全省最低、各类保障有限等困难,三年来共组织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70个,成功侦破10起命案在内的刑事案件503起,查扣、冻结财产9.66亿元。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完成“六清”行动中的“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目标,实现线索核查质量最好,线索转化成案率最高,通过核查办案带破命积案最多。建立长效机制56项,开展有地域特点的专项整治行动11个,群众对社会治安评价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前列。2019、2020年连续被省公安厅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州纪委监委

湘西州纪委监委聚焦“打伞破网”的力度、难度、深度、广度,实现“伞破网穿”。全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61人。尚同军、吴先耀案背后的“保护伞”欧某旭等89名公职人员被打掉,该案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作典型案例报道;长期盘踞在花垣县“以黑护矿、以矿养黑”的王仕勇、王仕海犯罪团伙,其错综复杂的“关系网”被一一撕破;头顶“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40多项光环的向某某,被撕下“两面人”面具,现出原形;责成相关部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收缴枪支66支、制式子弹35479发、非制式子弹2258发、手榴弹19枚、迫击炮弹1枚;清除违纪违法、涉黑涉恶村干部152人。

湘西州王仕勇专案组

以王仕勇、王仕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湘西州花垣县,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强行收购、吞并其他铅锌矿业主权益,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自然环境和国家矿产资源。湘西州公安局从全州八县市抽调47名精干力量成立“6.22”专案组,历时11个月全面掌握该组织的内部架构和犯罪事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查实涉及罪名18个(致2人死亡),查扣财产5.038亿;移送湘西州纪委监委问题线索55条。该案被评为2019年度“湖南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例之一”。2020年7月24日,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王仕勇死刑、王仕海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刑罚。

湘西州向卫民专案组

向卫民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及周边地区,垄断附近矿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近百人。鉴于案情复杂重大,2019年6月,湘西州委成立由州纪委监委、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任正副指挥长的专案指挥部,抽调公安、纪委监委、检察近八十名精干力量办理。 专案组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深挖彻查黑恶犯罪,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取得专案的全面胜利。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涉黑起诉15人,查明违法犯罪事实39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15个罪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00万元;向卫民、向卫兵2名主犯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其他同案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罚。打掉泸溪县公安局原政委王某某、古丈县古阳镇原党委书记张某等 “保护伞”。该团伙被打击后,古丈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保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保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履行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坚持依法打击,强化保障,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明显。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1件15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10件64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11件79人。坚持“一案三查”,扎实推进“打伞破网”,问责24人,查封扣押冻结资产估值人民币2538万元;判处财产刑罚金38.6万元。确定3个重点整治地区,137个重点整治领域、11个重点整治行业。共对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行业领域发出“三书一函”29份,建立各项工作机制21项。全县12000余名党员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组建11815个“互助小组”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实现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全覆盖。建立村干部凡进必审机制,对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70名进行调整。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以扫黑除恶统筹检察工作”的斗争引导,共追捕5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13人,发出检察建议15份,彰显法治权威,展现检察担当。同时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并以“打伞破网”作为关键之举将斗争引向深入,在扫黑除恶战场上唱响检察之声。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1人,移送公职人员腐败线索1件2人,办理“保护伞”案件6件7人,其中“官伞”2件2人,“警伞”4件5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该院干警坚持法治思维,忠诚履行职责,取得骄人成绩,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记个人二等功3人、全省先进个人2人、全省优秀案件2件,被州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4人、嘉奖4人。

龙山县人民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圆满完成“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12件7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审结的花垣县国家税务局原局长彭某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不征税款案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坚决“打财断血”,务求“黑财清底”,追缴违法所得996万元,执行财产刑349.5万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注重分析黑恶案件发案原因,就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份,有效促进黑恶案件发案领域的源头治理。

省直机关单位

省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问责办)

省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问责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战役中全员参战,历经两年,转战多个地州市,深挖彻查夏顺安“私人湖泊案”等重大要案。彻底查清夏顺安侵占河湖、私建矮围、拉票贿选、涉黑涉恶的事实,挖出了沅江市委原书记邓宗祥、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傅建平等一批“保护伞”,115名公职人员受到追责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案给予高度肯定。深挖彻查湘西尚同军、吴先耀涉黑组织“保护伞”案,统筹协调公检法等单位,成立“双专班”,对尚同军、吴先耀等涉黑组织刑事犯罪逐一“起底”,一举打掉了危害湘西长达17年、命案 5条、重伤4人、涉及罪名21个的黑恶组织,尚同军、吴先耀等3名涉黑人员被判处死刑,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89名公职人员受到严肃查处。

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敢于斗争,把惩腐打“伞”作为监督检查和牵头办案、参与办案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指导和查案,着力推动联系地区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牵头督办参办“操场埋尸案”,室负责同志带领12人专班进驻发案地,奋战4个月,30多次与当地党委和政法机关协调,统筹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行动,坚决打伞破网,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包括4名省管干部在内的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公职人员19人,11人犯渎职罪被判处15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确保该案查办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受到上级肯定和各界好评,该案被誉为全国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标杆案件。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湘督导期间谈话联络服务等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畅通12380电话、网络、短信、信访“四位一体”综合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反映,专项斗争期间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46件,建立专门台账,坚持深入研判、快处快办,抓好转办交办,并跟踪掌握流转去向和办理情况。根据转办交办的线索,各相关单位查处涉黑涉恶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3起,抓获涉案成员17人,立案调查公职人员8人。结合专项斗争和监督职能,加强对全省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监督,统筹推进担当作为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日常管理监督和巡视整改监督,推动政法机关班子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湖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全力配合开展专项斗争报道,先后采访相关人员800余人,制作相关报道300余条。《湖南新闻联播》策划特别板块《扫黑除恶进行时》,统筹协调多路记者,打通市州新闻通联网络,深入各地搜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成果,持续掀起正面宣传报道热潮。协同策划制作时长15分钟的湖南扫黑除恶成果专题片《扫黑除恶》,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展示湖南工作,得到有关方面肯定。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组织记者团队紧跟督导动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推介扫黑除恶经验做法,多次发出重要评论,确保扫黑除恶期间相关报道热度持续不断,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在完成繁重业务工作的同时,全员全程参加省扫黑办工作,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等任务,积极当好参谋助手。牵头建立扫黑除恶工作系列运行机制,完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考核考评等基础制度,保障专项斗争有序推进、行稳致远。推动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宣传发动等工作规范,及时解决专项斗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六清”行动、专项整治等重大任务圆满完成。推动督导落实,牵头承办扫黑除恶各类工作会议50余个,参与组织开展全省专项督导、特派督导3轮次,协调挂牌督办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40余个(件),为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决战决胜作出重要贡献,全省扫黑除恶成效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多次表彰。

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宣传部的统筹指导,积极作为,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斗争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协调中央和省直媒体大力宣传湖南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成效亮点、经验典型,协同做好集中采访报道10余次,中央和省媒共发稿1万余篇,统筹全省政法新媒体发稿12万余条,总阅读量超10亿,唱响湖南扫黑除恶强音。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片、全国扫黑除恶网上展览馆湖南参展相关工作。圆满完成由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湖南省委政法委指导的《扫黑风暴》电视剧,及央视大型政论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央视特别节目《致敬扫黑英雄》等摄制相关工作。协同参与、妥善做好新晃“操场埋尸案”等重大案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省委网信办网络应急与网络舆情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网信办网络应急与网络舆情处牵头负责全省网信战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舆情监测、线索交办、应急处置等工作。3年来,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网上网下联防联控,向职能部门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0余条,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大批涉黑涉恶专案,通报交办180余条舆情,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群众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舆情诉求;统筹开展网络宣传,推送转载相关报道20余万篇,有力营造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网上舆论声势;坚持联动治理,加大管理执法力度,深入整治涉黑涉恶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陈杰人案”“操场埋尸案”“夏顺安涉黑案”等重大案事件网上舆论工作,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获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委充分肯定。

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省法院扫黑办切实履行条线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取得显著成效。发起攻坚冲刺,结案率全国法院第一,审结文烈宏案、尚同军案等重大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强化督促督办,组织专项督导2次,下发情况通报、工作动态35期,开展机动督导15次。加强业务指导,举行专项培训2次,印发28万字办案手册,5起案例入选全国扫黑办指导案例。着力整章建制,《关于审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获全国扫黑办肯定。开展专项宣传,举行集中宣判和专项新闻发布14次,全媒体直播2次。省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做经验发言,最高法院、全国扫黑办22次推介我省法院经验和典型案例。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省法院执行局作为全省法院黑财清底工作的“总指挥部”,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合议庭,以执行指挥中心大数据为基础,实行挂图作战,实时研判和调度,召开7次全省专题工作部署会。全局员额法官分别对口联络一个地区,对各市州开展两轮全覆盖督查,下发通知、通报、指导意见等文件40余份,进行8次专项工作考核。对全省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逐一建立台账,其中涉黑案件的执行由省法院执行局统一调度,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完善省级层面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与省监狱管理局建立被执行人服刑地集中查询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总结梳理22条具体工作举措,构建长效机制。全省法院共结案3181件,执行到位金额64.89亿元,黑财清底执行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力投入专项斗争,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观,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程参与和指导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尚同军、吴先耀等人涉黑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夏顺安“私人湖泊”案、文烈宏等人涉黑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石峰等人涉黑系列案等10余件重大敏感案件。审查把关涉黑涉恶案件52件1218人,改变下级检察院定性6件。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二审上诉案件9件、抗诉案件3件。

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尽锐出战,依法严格高效办理涉黑涉恶二审案件12件167人,审查把关涉黑涉恶案件21件474人,改变下级检察院定性意见5件。聚焦大案攻坚,下沉办案一线,全程参与和指导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曾卫华等40人涉黑案、石峰等57人涉黑案、“网络大V”陈杰人以网牟利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坚持靠前指挥,督促、指导、推动联点的衡阳市检察机关高质高效完成“六清六结”任务。坚持严查细审,在办案中审查发现并移送涉“保护伞”线索80余件。

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湖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主动服从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对涉黑恶对象依法应收尽收,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异地羁押,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圆满完成1.61万名涉黑涉恶对象羁押管理任务,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因病死亡“零案例”、执法管理“零过错”、负面舆情“零炒作”的“四零”目标。优化疫情期间涉黑恶对象出所庭审工作,为全省黑恶案件庭审限期全面清零赢得主动。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敦促一大批涉黑恶对象认罪服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充分发挥“违法犯罪信息库”和“打击犯罪第二战场”的独特优势,广泛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000余条,协助破案260余起。

省公安厅网技总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公安厅网技总队立即成立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部署全省网技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坚持每月统筹调度全省涉黑恶案件线索的摸排及案件侦办情况,对全省涉黑恶案件提供办案指导及后台支撑,积极协调外省相关警种及网企的支持,优先保证重大涉黑恶案件的侦控资源。共支撑全省公安机关侦破涉黑恶案件1693起,打掉涉黑组织170个、涉恶团伙1523个,刑拘16176人,破获各类刑案12513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222亿余元。总队牵头侦办的部督“5.19”、部督“12.26”、部督“3.02”、部督“9.17”等一大批重大涉黑恶案件,获得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净化社会风气、确保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作出了特殊贡献。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刑侦总队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具体牵头抓总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始终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发挥参谋助手、统筹协调、攻坚克难作用,工作成效显著。三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70个,涉恶团伙1523个,查处涉案资产222亿元,省公安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高位强势推动,在厅党委领导下,具体牵头召开多次工作推进会、部署会,督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层层履责,落实落细各项任务举措。大抓主责主业,聚焦湖南突出黑恶问题,部署开展“三贷三霸”“洞庭风雷”“清网风暴”等“六大专项行动”,多项工作经验被公安部推介。全力攻坚克难,综合运用手段措施,督办指导100余起重大涉黑恶专案,督转查核20394件群众举报线索,部署调度267名境内外逃犯全部追捕到案。积极整章建制,牵头制定出台15个好用管用的机制制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调度推进作用,共排查搜集并向省扫黑办上报问题线索309条,其中涉“校园贷”或网络电信诈骗问题线索244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打掉涉“校园贷”团伙8个,破获刑事案件55起,刑拘53人,打掉2个放贷对象涉及高校学生的涉黑犯罪组织。协调推进教育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专项整治,全省累计取缔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3968家,吊销办学许可24家,查处19个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违规行为,在全国率先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和校外培训机构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认真履行全省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处室责任,将专项斗争纳入年度全省民政重点工作考评管理。协同厅机关相关处室局,聚焦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福彩发行、系统自身建设等领域推进行业整治,特别是在村(居)民自治领域,及时清查处置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小组长,出台村(居)自治程序规范指导意见,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项“三张清单”,加强和规范村(居)规民约制(修)订工作,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力铲除了民政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省民政厅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省司法厅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扛牢政治责任,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精准谋划,统筹督促,为厅党组决策部署发挥了高效、优质参谋服务,协调推进监狱、戒毒、律师、社矫等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斗争,有效助力全省扫黑除恶大局。推动开辟全省监狱“第二战场”,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协助破获一批重大案件。协调加强对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依法依规办理“文烈宏案”“操场埋尸案”等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敏感案件。高标准完成3轮中央、省级督导配合工作,得到督导组高度肯定。着眼常治长效,坚持边打边建,推动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本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省司法厅获评2019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并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中被授予先进单位。

省住建厅办公室

湖南省住建厅办公室,主要担负统筹部署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构建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全省住建系统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压实市州主管部门责任,确保专项斗争全省住建系统全覆盖,以“行业清源”为抓手,针对住建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在全系统分行业组织开展了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建筑施工管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等多项专项整治。三年来,住建厅办公室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摸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监管有效结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全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抓总抓细,务实推进工作。制定指导性文件26份,推动召开各类会议33次、行业督查9次,汇总报送工作情况63次,较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调度行业优势创新宣传发动,采取信息化手段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工作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与干部年度考核、市州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围绕行业乱象推动9项整治,牵头制作6个专题视频,工作成效得到多方好评。厅本级报送重要涉黑涉恶线索27条,全系统查处涉黑涉恶案件19起,处理团伙成员41人。推动中央督导、“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以及交通运输部交办“四书一函”11件任务整改落实。牵头制定20余个长效机制文件,有效推动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

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充分发挥省厅扫黑办牵头总抓、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的重要作用,统筹全省水利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来年,先后筹备召开相关会议27次,推动各级水利部门扎实履职。全力推进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河湖“清四乱”、小水电清理整改等重点领域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治理行业乱象。把政策法规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推动长效常治,起草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3月1日实施;重新修订了《湖南省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办法》,规范了我省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产品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紧围绕“行业清源”行动,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治理。督导协调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打假”、“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乡村治理”、“渔政执法亮剑”等六大行业清源行动,切实做到整治一批乱象、发现一批线索、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确保行业健康发展。三年来,全省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船艇)10万辆余次,共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63个,销毁问题农产品超50吨,查处问题农资1500多起;核查农村集体资产1536.76亿元、集体土地27850.74万亩;查处违法捕捞案件2934起、司法移送案件894起、司法移送1161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积极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治理文化和旅游行业乱象,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全省部署开展“春雷”、“黑导游”、“利剑”、“暑期整顿”、“不合理低价游”等17次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进行全行业暗访工作3次,发现问题线索42个。强化督查督办,下发案件督办、举报核查函125件,对重点地区重点督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抓落实。收集有关扫黑除恶优秀文艺作品剧本146个,编辑文艺作品集2本,组织扫黑除恶晚会 8场。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4项长效常治的制度方案,推动根治行业乱象,为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做出了突出贡献。

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

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作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唯一的监督执法机构,坚持新时代监督执法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监督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回应民生关注热点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先后参与开展医疗美容、医疗广告、医疗废弃物整治、餐饮具集中消毒、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场所、学校食品安全等十余个监督执法行动。并依托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强化“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手段信息化和监督执法常态化,惩治打击医疗卫生领域“黑救护车”“医托”“号贩子”等黑恶乱象。2020年全省累计出动监督员580461人次,检查医疗机构41652家次,查处涉黑涉恶类卫生健康行政案件828起,责令停业整顿71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家,警告432家,移送司法机关21家,有效净化了卫生健康行业环境,有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反洗钱处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积极履行基层央行社会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结合,与打击洗钱犯罪相结合,深挖涉黑恶犯罪案件中的洗钱线索,助力“行业清源”,成功推动省内首例上游犯罪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洗钱罪判决,全力协助“打财断血”。持续加强对“一非三贷”、涉黑恶、涉毒涉赌线索的监控和排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指导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分析研判各类线索500余份,公安机关据此立案50余起,有效发挥金融情报价值。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协调联动,设立司法查询和案件协查绿色通道,共协查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操场埋尸案”等案件5起,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多个涉黑涉恶专案,推动全省洗钱罪判例20余起,有力震慑了涉黑涉恶及洗钱犯罪。

怀化银保监分局

2018年以来,怀化银保监分局坚持打早打小,在省市两级率先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先后组织5轮大型非法金融“扫楼”“扫街”行动,现场查封9家涉非机构,停业整顿3家,督促152家公司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共排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09条(其中公安刑事立案6家),发出非法金融处置交办函21份,93家机构在强监管形势下自动清场关闭;其中移送“好邦壹米车贷”线索在全省形成首个打掉“套路贷”的典型案例,金融领域“扫楼”做法获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充分肯定。坚持长效治理,率先在全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含“现金贷”)行业的公告》,累计组织开展防范“一非三贷”等金融宣传1564场次,促成市委市政府将非法金融整治纳入综治考核。分局连续3年被评为怀化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切实履行全省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职责,以“行业清源”为根本目标,统筹推进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等金融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末,共配合公安部门打击299个金融涉黑涉恶团体组织。全省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涉及集资参与人数分别较2018年下降17.46%、32.76%和81.83%,陈案审结率达91.46%;在全国率先公告取缔辖内P2P网贷业务,126家重点整治P2P网贷机构全部“清零”,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湖南经验”,被国家有关部委向全国推介;各类交易场所存量风险大幅压降,从清理整顿之初的139家降至目前的61家;地方金融领域行业监管不断强化,在全面整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涉黑乱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滋生土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省信访局办信处

湖南省信访局办信处坚持把扫黑除恶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问题结合起来,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助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服务中央督导,牵头成立全省办信专班,发扬“白加黑”“5加2”的拼抢精神,全程服务中央督导组移送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拓宽渠道联系服务群众 ,在全省开通免费邮寄的群众来信绿色通道,牵头制定全省性办理规则,设置全省信访信息系统专用流程标识,确保了群众反映涉黑涉恶信访事项的甄别、研判、移送等工作规范有序。多措并举服务长效常治,牵头在全省建立首登首办责任制和第三方回访核实机制等,通过强化信访事项办理闭环管理,加强与省民调中心12340热线协作,及时回应反馈群众关切,持续紧盯督促问题整改,强化有权处理单位责任,传递了党委政府对广大群众诉求的重视和关心,推动了涉黑涉恶等突出信访问题的依法妥善解决。其中,第三方回访机制先后接待国家信访局和广东、安徽等相关单位参观交流,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力。

2024-09-05 14:20 点击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