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实小、南实小、东实小、九年制学校安神殡仪4000253450…灌云部分小学...
各位家长关注下吧!!
灌云县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要求,安神殡仪4000253450和《2019年灌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施教范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灌云县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民安路(灌云老快客站东侧南北路)以西至西环路以东,胜利路以北至山前路沿线;
2.西环路以西至叮当河以东,胜利路以北至灌云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以南(含山西村、御景庄园、尚都·滟澜山、花园壹号、云阳花园)。
二、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30日晚6点
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1.手机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
2.根据生成的页面填写相关报名信息;3.提交报名信息(注:点“提交”后显示“报名成功”字样即为有效报名,否则为无效报名)。
三、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法定入学年龄满六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
四、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灌云县实验小学(伊山大佛南,幸福大道2号)
五、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房产证所有人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交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复印件;
3.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
5.儿童出生证原件。
(注:1.报名时儿童不需到校;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校门口公示的报名流程。)
六、录取公示
录取情况将在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3日公示于灌云县实验小学东门前、灌云县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七、监督电话
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欢迎拨打灌云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18-88856661
灌云县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公告根据《灌云县2019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现将2019年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幸福大道(原西苑路)以西至叮当河以东,胜利路以南至324省道(南环路)以北。
二、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符合报名资格、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一)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在地为准。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二)若学生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三)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商铺房、商业房(房产证注明是商住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阁楼除外)、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四)凡有两套(或以上)合法固定住房,应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合法固定住房所属施教区作为入学的施教区。
(五)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六)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七)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八)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2019年6月30日前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九)房产所有者如无法提供合法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而又有子女需入学的,必须提供能证明房产合法性的诸如规划证、土地证等证件,但不得以水费发票、电费发票、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据等作入学依据。如只有私下买卖合同的,还必须提供与房产地址相一致的户口簿。
(十)所有学区房必须以实际居住为准。在施教区内虽拥有合法房产,但如若没有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十一)在施教区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施教区外又无合法房产,但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其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县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十二)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十三)外来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均指非灌云户籍)子女须提供:1.户口簿;2.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一年期以上)居住证;3.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4.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
(十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另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十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查。
(十六)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到县城区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1.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19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明、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或有实体店面且正在营业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及就学安排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10日到县教育局基教科申请就读,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中小学布局、生源状况等统筹安排。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招生信息我们将及时在学校公众号上发布。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两项流程。
1.网上预报名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电脑打开链接)
(2)根据生成的页面填写相关预报名信息。
(3)核对后提交,完成网上预报名。(注:点“提交”后显示“报名成功”字样即为有效预报名,否则为无效报名)
说明:家长在6月30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网上填报信息除招生使用,还将作为9月初办理学籍使用,请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无误后方提交。凡因网上填表错误或未及时填表造成学生未录取或无法办理学籍的,家长负全责。
2.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提交后于2019年6月30日晚8点进入学校公众号,查看《招生公告》确认现场正式报名时段。各家长根据公众号公布报名时段,按时到新区实验小学(树云中路1号)上交原件材料,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五、报名携带材料
1.原件: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等),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2.复印件:户口簿(请将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儿童页复印在1张A4纸上)、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等)。
六、资质审核及录取说明
现场报名时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会根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再次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所提交的信息属实且符合本施教区学校招生条件后公布被录取新生名单。
七、其他说明
1.现场报名时所有车辆不得进校园,家长不得将孩子带入校园,家长只在警界线外完成现场报名。
2.7月14日家长凭报名回执领取身份证及符合条件儿童入学通知书,其他材料领取另行通知。
3.如报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将作假信息反馈到家长所在单位、街道居委会、村居委会。
4.学区内居住房只对起始年级有效,学区内居住房不作为其他年级转学、借读的依据。
5.从报名之日起学校将安排专人不定期入户核实,请监护人在7月14日前确保通讯畅通、报名适龄儿童不外出,并积极配合入户核查。
八、公示时间、地点
7月11日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门口公示。
九、招生联系电话
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电话:88995028
灌云县新区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灌云县朝阳实验小学2019年度一年级招生简章根据2019年县局招生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朝阳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施教区:盐河以西至伊山路以东,胜利路以北至侍沟村以南(含侍沟村)。
二、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南京安神礼仪4000253450法定入学年龄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6月28日—29日。
本次报名采取先网上填表报名,后现场核对收缴材料两项流程。
家长于6月28日-29日18:00前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6月30日晚20:00公布预报名结果。如果网上填报信息有错误的,家长可在7月1日~2日凭相关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审核更改信息。
(2)方法:具体操作流程为:
①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
也可以电脑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jq/40990502.aspx
②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报名表(每生只能填报1次)
③提交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④材料收缴:
网上报名提交后,家长根据预报名公示结果上的时间安排,在2019年7月1日~2日(时间:上午7:00~10:00,下午3:00~6:00)到报名现场指定窗口上交原件、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接受审核。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日,上午:7:00~10:00,下午:3:00~6:00。
(2)地点:灌云县朝阳实验小学(县城中大街125号)。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审核。
四、户籍和居住地要求
1.入学儿童户籍为所在学区;常住住宅为所在学区并具有合法证件。
2.适龄儿童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为依据,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所有住房以实际居住为准。
3.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确为无住房(需提供房产局提供的无房产证明),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且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另在其他地方无住房,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4.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商铺房、商业房(房产证注明是商住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阁楼除外)、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5.凡有两套(或以上)合法固定住房,应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合法固定住房所属施教区作为入学的施教区。如其中有公寓房(一般指面积60平方米以下,装修改造前仅是一间房),公寓房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6.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7.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
8.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6月30日前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9.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10.在施教区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施教区外又无合法房产,但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其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县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1.房产所有者如无法提供合法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而又有子女需入学的,必须提供能证明房产合法性的诸如规划证、土地证等证件,但不得以水费发票、电费发票、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据等作入学依据。如只有私下买卖合同的,还必须提供与房产地址相一致的户口簿。
12.学区房必须以实际居住为准。在施教区内虽拥有合法房产,但如若没有装修而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13.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14.外来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均指非灌云户籍)子女须提供:(一)户口簿;(二)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一年期以上)居住证;(三)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四)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五)中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现役军人、烈士等子女,建议其监护人于7月1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出入学申请,我校根据基教科入学证明安排入学。
15.小学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16.从报名之日起,教育局和学校将安排专人不定期入户核实,请监护人在7月10日之前确保通讯畅通,报名的适龄儿童不外出并积极配合入户核查。
17.报名材料原件在新生入学并办理学籍之前有学校保管,在此过程中如果监护人需要使用上交的证明材料,需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五、报名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户口簿主页与学龄儿童页各一张)。
3.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土地规划证、屋基地证、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还贷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报告单或《爱满家园》手册。
六、其他说明
1.请家长认真阅读《灌云县朝阳实验小学招生简章》和《2019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学生资格审查细则》,将材料带齐,报名原件待办理学籍后领回。
2.如报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将作假信息反馈到家长所在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委会。
3.学区内居住房只对起始年级有效,不作为其他年级转学、借读的依据。
4.从报名材料审核之日起学校将安排专人不定期入户核实,请在7月10日前确保通讯畅通、报名适龄儿童不外出,并积极配合入户核查。
七、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结果于7月10日通过学校公众号公布,并在朝阳实小中大街校区门口公示。
附:招生咨询电话0518—88896620
灌云县朝阳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幼儿园招生简章根据《灌云县2019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现将2019年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南校区4个班、北校区3个班
二、招生范围
南校区:盐河以东至东城府苑西边10千伏振兴线(上兴庄)以西,胜利路以南至324省道(南环路)以北。
北校区:盐河以东至伊东村(不含伊东村)以西,胜利路以北至大豆原种场。
三、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符合报名资格、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在招生范围)
四、报名时间、方法、地点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先网上填表报名,后现场核对收缴材料两项流程。
家长于7月2日18:00前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7月2日下午18:00结束网上申报,7月2日晚20:00公布预报名结果。如果网上填报信息有错误的,家长可在7月3日凭相关原件、复印件到北校区进行现场审核更改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为:
(1)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
也可以电脑打开链接
(2)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报名表(每生只能填报1次)
(3)提交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4)材料收缴:
网上报名提交后,家长根据预报名公示结果上的时间安排,在2019年7月3日(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3:00~6:00)到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上交原件、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进行审核。
(二)现场报名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在7月1日~7月2日(上午7:00~11:00,下午3:00~6:00)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家长签名确认))到南、北校区现场报名、审核。
(三)资格审核携带原件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规划证),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的身份证原件。注意: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必须与报名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上
2.如果小区未整体办理产权证,请携带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原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五、资格审核及录取说明
报名结束后学校和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适龄儿童所提交的信息属实,且符合本施教区学校招生条件后公布被录取新生名单。
六、其他说明
1.请家长认真阅读《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简章》和《2019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学生资格审查细则》,将材料带齐,报名原件待办理学籍后凭回执单领取。
2.如报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将作假信息反馈到家长所在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委会。
3.学区内居住房只对起始年级有效,不作为其他年级转学、借读的依据。
4.从报名材料审核之日起学校将安排专人不定期入户核实,请在7月11日前确保通讯畅通、报名适龄儿童不外出,并积极配合入户核查。
七、录取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录取结果于7月11日通过学校公众号公布,并在北校区、南校区门口公示。
八、招生联系电话
北校区:0518-8814934 南校区:0518-88985808
幼儿园招生
1.限额招收,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招生条件及班级数: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3~5周岁儿童。
大班(南校区1个班,北校区2个班):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南校区1个班,北校区1个班):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小班(南校区1个班,北校区1个班):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7:00~11:00 下午3:00~6:00
4.报名地点:南、北校区内
5.报名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幼儿随监护人持全家户口本、孩子的接种卡,到我校进行入园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录取。
6.收费标准:收费按上级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7.报名联系电话:北校区:0518-88814934南校区:0518-88985808
8.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果于7月11日通过学校公众号公布,并在北校区、南校区门口公示。
备注:请家长密切关注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公众号(下图)
招生举报电话
灌云县教育局基教科:88852020 88852019
灌云县教育局监察室:88852026
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88815699
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2019年招生公告根据《灌云县2019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我校2019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办法。经县教育局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范围
小学部
1.伊东村(含伊东村)以东至高铁站以西,东门河以南至六里河以北。
2.盐河以东至东城府苑西边10千伏振兴线(上兴庄)以西,胜利路以南至324省道(南环路)以北。此区域作为灌云县九年制实验学校与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公共施教区,区域内适龄学生可自由选择上述两所学校的一所学校就读。
3.东城府苑西边10千伏振兴线(上兴庄)以东,至高铁站以西,胜利路以南至六里河以北。
初中部
盐河以东至高铁站以西,东门河以南至六里河以北。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学区范围内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次报名一年级)
七年级:学区范围内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1.6月27~30日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步骤:扫描二维码,然后填表提交。
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二维码七年级新生网上报名二维码网上报名须知:(1)家长务必在6月30日中午十二点前完成网上报名,学校将根据网上报名安排7月1日和7月2日现场报名。(2)家长填写信息时,务必仔细对照户口簿填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7月1~2日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报名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一年级新生报名地点为学校4号楼架空层内,七年级新生报名地点为学校3号楼架空层内。
报名要求:家长要带好户口簿及学区内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并要带报名学生一起前来报名。
3.7月3~10日报名材料审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上门核查。
注意:核查期间请家长带孩子在家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学校上门核查。
4.7月11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将张贴在学校大门口及发布在学校公众号上)
5.7月12~13日对有争议的材料进行复核。
扫描二维码 关注学校公众号
6.7月14日发放入学通知单。(请家长到7月1日或7月2日报名地点领取)
四:招生条件
1.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在地为准。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2.若学生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3.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商铺房、商业房(房产证注明是商住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阁楼除外)、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4.凡有两套(或以上)合法固定住房,应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合法固定住房所属施教区作为入学的施教区。
5.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6.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7.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8.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2019年6月30日前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9.房产所有者如无法提供合法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而又有子女需入学的,必须提供能证明房产合法性的诸如规划证、土地证等证件,但不得以水费发票、电费发票、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据等作入学依据。如只有私下买卖合同的,还必须提供与房产地址相一致的户口簿。
10.所有学区房必须以实际居住为准。在施教区内虽拥有合法房产,但如若没有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11.在施教区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施教区外又无合法房产,但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其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县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2.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13.外来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均指非灌云户籍)子女须提供:(1)户口簿;(2)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一年期以上)居住证;(3)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4)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5)中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
14.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另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1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查。
16.小学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升初学生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初中办理入学手续。在外地就读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须到县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由县教育局基教科统筹安排入学。
五: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1.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2019年6月30日前公安部门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明、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或有实体店面且正在营业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近期税票等);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报名时间地点及就学安排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10日到县教育局基教科申请就读,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中小学布局、生源状况等统筹安排。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根据灌云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324省道(南环路)以南至浙江路以北;盐河以西至叮当河以东。
二、招生对象一年级: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在招生范围)
七年级: 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流程
6月26-29日
网上预报名
6月30日
公布预报名结果
7月1-2日
现场报名
7月3-10日
报名材料审核,组织相关人员上门核查
7月11日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
7月12-13日
对有争议的材料进行复核
7月14日
发放入学通知单
四、报名程序
对照《2019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学生资格审查细则》,符号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先网上填表报名,然后到学校上报相关材料。
预报名时间:6月26日-6月29日
预报名公示:6月30日上午9:00
(凡因网上填表错误或未及时填表造成学生未录取的,家长负全责。)
1.网上预报名步骤: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电脑打开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f2YfUno/(七年级) https://www.wenjuan.com/s/Nr2MzeV/(一年级)
七年级
一年级
第二步:填表
第三步: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2.材料收缴:
时间:7月1日-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3.报名携带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毕业证书(七年级)。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父母(监护人)无房证明。
五、资质审核及录取说明
现场报名时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会根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再次核查,确认学生所提交的信息属实,且符合学校招生条件,于7月13-14日公示。
六、公示时间、地点
录取结果将于7月13-14日同时公布在学校公众号和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门口。
(备注:请家长密切关注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公众号)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时所有车辆不得进校园,家长不得将孩子带入校园。
2.7月1日-7月2日报名后家长领回身份证原件,其他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如报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作假信息反馈到家长所在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委会。
4.从报名之日起学校将安排专人不定期入户核实,请监护人在7月13日前确保通讯畅通、报名学生不外出,并积极配合入户核查。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新村校区2019年度一年级招生简章依据《灌云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新村校区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①伊山路以西至幸福大道(原西苑路)以东,胜利路以南至324省道(南环路)以北。
②伊山路以西至民安路以东,胜利路以北至鸭绿江路以南。
二、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内,年满六周岁的(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30日晚6点
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1.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
也可以电脑打开链接
https://www.wjx.top/jq/41930454.aspx
2.根据生成的页面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注:点“提交”后显示“报名成功”字样即为有效报名,否则为无效报名)。
(二)材料收缴
网上报名提交后,家长到报名现场指定窗口上交原件、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接受审核。
提交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新村校区(胜利中路541号)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果房产证所有人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交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复印件。
3.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
5.学前教育报告单。
(注:报名时儿童不需到校)
五、录取公示
录取情况将在2019年7月13日公示于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新村校区门前。
附: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新村校区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518-88814944
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新村校区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9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
学生资格审查细则
一、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在地为准。父母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二、若学生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而学生及其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三、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商铺房、商业房(房产证注明是商住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阁楼除外)、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四、凡有两套(或以上)合法固定住房,应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合法固定住房所属施教区作为入学的施教区。
五、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六、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
七、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八、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2019年6月30日前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九、房产所有者如无法提供合法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而又有子女需入学的,必须提供能证明房产合法性的诸如规划证、土地证等证件,但不得以水费发票、电费发票、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据等作入学依据。如只有私下买卖合同的,还必须提供与房产地址相一致的户口簿。
十、所有学区房必须以实际居住为准。在施教区内虽拥有合法房产,但如若没有装修而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十一、在施教区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施教区外又无合法房产,但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其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县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十二、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十三、外来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均指非灌云户籍)子女须提供:(一)户口簿;(二)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一年期以上)居住证;(三)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四)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
十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另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十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查。
十六、小学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