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一解孤寡老人的后顾之忧

空巢独居老人应有风险意识,提前确定意定监护人,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本报记者 张立摄

  天津北方网讯:深冬时节,天气严寒,68岁的宋阿姨顶着大风从北京赶到了天津。这次天津之行,她要找到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和养老助老机构帮助她确定监护人,让以后的老年生活有保障、有依靠。

  宋阿姨有一个儿子,但母子关系不合。老伴儿去世后,每到宋阿姨就医需要监护人签字时,儿子拒绝出现。这样的情况让她非常伤心、无奈。由于这种事经历的次数多了,宋阿姨决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宋阿姨遇到的这种情况,其实在当前社会并不鲜见。在就医、送养老院、旅行社报名参团等情况下需要监护人签字时,没有子女、子女早逝或者子女智力残疾的老年人就会深感无奈。他们有的会临时求助街道、居委会或民政部门,暂时解决问题。但从长远看,在老年人群体快速增加的情况下,需要寻找到新的疏解方法,既减轻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也为老年人真正解除后顾之忧。

  养老的烦恼

  从太原来津的李阿姨,今年75岁,是一位失独老人,早年离婚,中年丧子,这些不幸都没有磨灭她对生活的热爱。可是到了老年,一向积极乐观的她,却开始为自己的养老问题而焦虑不安了。

  “一直都是社区居委会和卫健委的同志对我关照有加。可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也不能一直靠着他们,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啊!”李阿姨诉说着。阿姨就想找一家自己满意的养老院度过自己的余生,可是因为没有监护人签字,养老院无法收她。

  和平区的刘阿姨今年70多岁了,身体还不错,心脏不太好但也无大碍。她一生未婚,从政府部门退休。退休后,她找到了一家比较高档的养老院,日常生活养老院还安排得不错,日子过得也挺开心。

  但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刘阿姨开始感到焦虑,经常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问及原因,刘阿姨说:“我万一哪天突发心脏病,养老院能把我送到医院;但是如果需要做手术的话,谁能给我签字呢?谁又能帮我决定医疗方案呢?”

  河西区的王大爷今年80岁了,他唯一的孩子早年因病过世。老伴儿去世之后,王大爷就一直独居在自己的房子里,唯一的妹妹远在深圳,平时也不怎么联系。

  最近,王大爷担心自己突发疾病或者出现意外而丧失了行为能力时,没人能把他送到医院,也没人能给他签手术知情同意书,这让他整天忧心忡忡。“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来,意外来的时候,我该怎么办呢?”王大爷发出这样的慨叹。

  和信家事法律服务公司负责人袁筱鹏认为,真正的老年是从失能、失智开始的。目前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很多孤寡老人无人照管。倘若身体硬朗、尚能自理的话还好说,而一旦失去了生活能力和行为能力,由谁管、谁能管、怎么管就成了社会的一大难题。

  意定监护制度带来福音

  2013年,意定监护首次进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而赋予了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预先选择监护人的权利。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又把意定监护从60岁以上的老人扩展到18岁以上的所有成年人。

  《民法典》也规定,对于法定监护人缺失的情形,可以选择公职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河西区80岁的王大爷在咨询律师后了解到《民法典》新出台了意定监护制度,这让他看到了希望。而且,他也有了意定监护人的人选,他想由一直对他关心备至的邻居张先生作为他的监护人。但是,王大爷也有一些担忧和顾虑,双方并没有血缘关系,他担心邻居张先生的子女或者家人可能不同意他的要求。

  王大爷找到了和信家事法律服务公司和天津市阳光老年服务中心,期待他们能发挥沟通、协调的作用,以达成自己的心愿。和信家事法律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听取了王大爷的心愿,立即与王大爷的邻居张先生进行了沟通,经过多次访谈后了解到张先生非常愿意担任王大爷失能失智情况下的监护人,照管王大爷的生活,同时张先生身体硬朗,也具备监护能力。

  经反复确认和沟通后,和信家事工作人员联合公证处为王大爷和张先生办理了意定监护的公证,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王大爷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和平区的刘阿姨入住在一家养老院里。该院的院长了解到刘阿姨一生未婚,鉴于她没有子女作为监护人的情况,特向刘阿姨推荐了天津市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刘阿姨找到了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和信家事法律服务公司,诉说了自己的境遇和期盼。她期待阳光老年服务中心能作为她的意定监护人,负责她的生前养老事务和身后事务。

  工作人员在与刘阿姨的接触后得知,刘阿姨有个侄子,当初入住养老院的时候是侄子帮忙签的字,但是侄子前段时间因为工作变动而一家人出国定居了。

  经过反复沟通,天津市阳光老年服务中心作为社会监护机构与刘阿姨签订了相关法律协议,从刘阿姨的生、老、病、死、葬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规划。拿到公证书后,刘阿姨说“我现在心里踏实了,晚上也能睡好觉了”。

  山西省太原市的李阿姨,是在太原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得知天津市阳光老年服务中心作为社会监护机构,可以签约成为老人的意定监护人履行职责,瞬间燃起了希望。

  最终,这位来自山西省太原市的75岁老人,在天津达成了心愿。天津市阳光老年服务中心签约、公证后成为老人的监护人。他们把老太太安排到了养老院,并就老人的监护事项和养老费用支付等方面做了相关安排,委派太原社区居委会作为监察人,对养老院的照管和天津市阳光老年服务中心的监护职责进行监督。老太太有人管了,养老院也能收了,太原当地的居委会和卫健委也安心了,可谓一举多得。

  探索社会养老新方向

  袁筱鹏介绍,在为这些老人寻找、确定意定监护人的工作中,和信家事主要起到了协调沟通、法律服务和对接第三方养老助老机构、基金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这些工作琐碎且具体,工作人员需要实地调查老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财产情况,也面临着老人家庭内部的纠纷等现实情况。他们需要协调各方,争取让老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他指出,有时候他们在遵循老人的真实意愿下,做了相关财产的安排,也经过了法律公证,但是有老人的其他亲属过来争夺遗产,为此,他们又不得不应诉。这些情况增加了一些社会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顾虑和担忧,也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难度和运营成本。

  但是,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患有各种慢性病的老人的比例明显上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比例也逐年增加,老年人对养老需求也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在家庭结构小型化以及老年人生活空巢化等一系列社会结构转型的冲击下,传统的养儿防老、配偶养老模式也逐渐向社会型养老的方向迈进。“尤其是第一批丁克家庭正在步入老年阶段,夫妻中的一方离世后,剩下的一位将迎来严峻的考验。他们由谁来监护、就医由谁来签字?”袁筱鹏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当前,部分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已非常繁重,不应再继续承担过多的责任。在一些老龄化严重的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已很难照护到所有的空巢、失独老人,急需第三方社会组织和机构发挥作用,为高龄老人们找到意定监护人,以分担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和压力。这样,才能真正让老人的养老事务有安排、有依靠。

  记得十多年前,袁筱鹏在一家企业担任职业经理人,那时候,他热衷于参加各种公益助老活动。在蓟州区下窝头镇的一个村子,一位单身老人向他吐露了心声:“我患上了强直性脊柱炎,如果摔倒了,骨头会扎破心脏。很可能有那么一天,我倒在家里死亡了却没有人能发现。不敢想象那一天的到来……”听到这样的诉说,袁筱鹏理解了单身独居老人的苦衷,他和其他热心人捐资修好了村里的广场。村里的老人们每天都去广场散步,村委会一旦发现某位老人没有出现,就会立即上门查看。这种工作方法,解决了该村照护独居老人的问题。

  十多年后,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更多的单身独居老人,有照护、就医签字、遗产处理等问题,这成为社会治理的痛点和难点。于是,袁筱鹏开始进入助老养老行业,组织一批志同道合的法律专业人士和养老人士,设立法律服务机构,对接各种养老机构、公益组织、志愿者和社工等,探索社会养老的新方向和新模式。

  当前,部分老年人的风险意识和远景规划意识并不强,一些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没有意识到突然有一天失能、失智的后果。“建议老年人尤其是独身老人、丁克老人提前谋划,确定意定监护人,让自己的老年生活更有依靠和保障。”袁筱鹏这样建议。(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2024-08-23 19:32 点击量:14